㈠ 本人名下2輛車車牌互換流程是什麼
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證明、憑證轉移即可。依據《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九條規定:申請轉移登記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汽車屬於消耗品,我們在選車的時候一定要量力而行,選擇一款價格在自己經濟實力以內的車型。此外,我們買車往往還要繳納購置稅、車船稅、買保險、上牌等等,所以買車的時候一定要考慮到車輛的落地價,以免出現預算不足的情況。
機動車登記的相關要求規定:
1、現機動車所有人住所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域內的,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轉移事項,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2、機動車所有人將機動車作為抵押物抵押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抵押登記;抵押權消滅的,應當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解除抵押登記。
㈡ 我有兩輛車我可以把兩輛車的車牌互換嗎應該去車管所辦理什麼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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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車牌互換是可以的,公安部推出「放管服」改革新措施,車主名下兩台車輛可以互換車牌。但是互換車牌對兩個車是有要求的:
1、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個人或單位)
2、同一登記地
3、同一號牌種類
4、非營運機動車
5、事故違章處理完
滿足這幾點要求的車輛,需要互換車牌的話,按照流程申請:
1、登錄當地交警信息網官網→服務大廳→辦事系統→小客車專段號牌管理信息系統。
2、找到「更新變更車輛」,並選擇「更新車輛填報」。
3、然後根據信息提示填寫相應資料,並注意仔細核對所填報信息。
4、確定自己使用的是原號牌號碼還是專段號牌(原號牌號碼在有效期內也可選擇「使用專段號牌」,超過有效期的該項直接選擇「使用專段號牌」)。
5、填寫手機號和密碼後提交審核,密碼用戶更新填報後查詢審核情況及預約辦理上牌業務的,請妥善保管。
6、最後一步就是確認填報信息,等待審核通過後就可以預約辦理上牌了。
需要准備這些資料:
1、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
2、需要互換號牌機動車的行駛證
3、機動車登記證書
4、機動車金屬號牌
㈢ 自己的兩輛汽車牌號如何互相交換
你好!不能交換。行駛證就是該車的身份證。你買出去的車輛必須要隨(本車)行駛證一同交給買主,辦理過戶後由車管所注銷。如果互換,以後會給你帶來眾多的麻煩和不必要的經濟損失。謝謝!
㈣ 自己名下有兩輛車車牌能不能相互相換一下,怎辦理
自己名下有兩輛車車牌能不能相互相換一下,怎辦理?自己名下兩輛車牌號不能互換,車輛所有人要換車牌需要進行變更登記,但進行變更登記後原車牌就會被收回。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十二條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第五十八條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繳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撤銷機動車登記;申請人在三年內不得申請機動車登記。對涉嫌走私、盜搶的機動車,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辦理補、換領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等業務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4)統一名下兩台燃油汽車如何換號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規定:
第十一條 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並隨車攜帶機動車行駛證。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污損。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收繳、扣留機動車號牌。
第十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二)改變機動車型號、發動機號、車架號或者車輛識別代號;
(三)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四)使用其他機動車的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
㈤ 自己名下兩輛車可以互換車牌嗎
自己名下兩輛車想要互換車牌,這個是可以的。根據2020年交管部的便民政策自己名下兩輛車可以互換車牌,不過這個是有一些條件的,只有滿足以下四個條件才可以互換車牌的。㈥ 自己名下的兩輛車的車牌可以調換嗎
不可以調換,一輛車只能對應一個車牌。
《機動車登記規定》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十二條 車輛管理所辦理機動車變更登記時,需要改變機動車號牌號碼的,收回號牌、行駛證,確定新的機動車號牌號碼,重新核發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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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登記規定》相關法條:
第二十一條 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沒收並拍賣,或者被仲裁機構依法仲裁裁決,或者被人民法院調解、裁定、判決機動車所有權轉移時,原機動車所有人未向現機動車所有人提供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
現機動車所有人在辦理轉移登記時,應當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或者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出具的未得到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的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公告原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或者行駛證作廢,並在辦理轉移登記的同時,補發機動車登記證書。
㈦ 車牌號互換需要什麼條件
如果車主的名下有兩台車牌,車主可以辦理車牌的互換手續,將車輛的車牌互換,那麼車牌號互換需要什麼條件呢?㈧ 自己的兩輛車車牌可以互換嗎
自己的兩輛車車牌可以互換,根據《公安部推出十項「放管服」改革新舉措》要求,使用原車號牌新增「兩個便捷」。
也就是屬於自己名下車輛的號牌號碼可互換,同一車主名下的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互換一次號牌號碼;保留原號延時限,原機動車注銷、遷出或者轉移後,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
(8)統一名下兩台燃油汽車如何換號擴展閱讀: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十一條申請變更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行駛證;
(四)屬於更換發動機、車身或者車架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五)屬於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但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認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除外。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確認機動車,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注變更事項,收回行駛證,重新核發行駛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