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離我最近的檢車線在哪裡
離我最近的檢車線在,千朋路6號附件。
汽車年檢(或車輛年檢),指對已經領取正式號牌和行駛證的車輛,每年一次按《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的檢驗。目的在於檢查汽車主要技術狀況,督促加強汽車的維護保養,使汽車經常處於完好狀態,確保汽車行駛安全。
年檢分類
機動車輛的年檢分為初次年檢和定期年檢。
機動車輛為了申領行駛牌照而進行的檢驗稱為初次年檢。初次年檢的目的,在於審核機動車是否具備申領牌證的條件。
Ⅱ 附近車輛年檢的地點在哪裡
車輛管理所。機動車所有人可以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檢驗合格標志(2012年9月後的小車6年一檢)審車時間為每年行駛本證注冊日期到期前三個月,車輛年檢時間分為以下幾種情況(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1、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2、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3、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我們家用車都是遵循本條規定)(2)附近哪裡有汽車年審點擴展閱讀:初次年檢的目的,在於審核機動車是否具備申領牌證的條件,年檢的內容為:1、是否有車輛使用說明書、合格證(進口車輛的商檢證明),車體上的出廠見樣標記是否齊備。2、對機動車內外輪廓尺寸及輪距、軸距進行測量。測量的具體項目是車長、車寬、車高、車廂欄板高度及面積、輪距、軸距等。
Ⅲ 最近的審車地方在哪
審車要去當地車管所,或者去車管所指定的檢測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Ⅳ 附近車輛年檢的地點在哪裡
車輛年檢去車管所以及車管所指定的車輛年檢站進行年檢。全國各地的年檢地點都不一樣,具體的年檢網點查詢方式有三種:網上查詢,各省/市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台;手機app查詢,手機「交管12123」app;電話查詢,各地區區號+114查詢。
Ⅳ 附近車輛年檢的地點在哪裡
在車管所認可的汽車檢測站進行車輛年檢。
年檢流程:
第一步:尾氣檢測
先排好隊,到收費窗口交檢測費,等候上線。檢測前會有工作人員進行初檢,主要是核對發動機號與行駛證是否一致,再簡單看看外觀、車況等,然後填寫尾氣檢測表。
檢測時,由檢測員開車上線,新車容易過關,拿到合格的尾氣檢測表就可以到窗口交錢領尾氣合格標。如果不合格,需要到汽修廠調試後重新上線,要再交一次檢測費。
第二步:查違章
查詢窗口領取並填寫「機動車定期檢驗登記表」,可憑行駛證領取。填好表中事項交工作人員查詢有無違章記錄,沒問題的表上會加蓋「已核對,可驗車」章,有違章的,拿著違章告知單盡快處理違章。
第三步:交押金
押金窗口繳押金,拿好押金條,領取並填寫外觀檢驗單。
第四步:外觀檢驗
持外觀檢驗單到外觀工位,先查相關手續,核驗第三者保險(強制性保險)是否在有效期內。手續查完之後才開始外觀檢驗,這項檢查主要看燈光有無破損、車身外觀是否符合原樣、懸架有無變動,還有天窗、輪胎等。
第五步:上線檢測
外觀檢驗沒問題,排隊等候上線檢測。檢測線負責剎車、大燈(遠光)、底盤等內容的檢測,大概5-10分鍾,車開下線就可以領到一張計算機列印的表,大致有制動、燈光、喇叭等項目,合格的項目列印「0」,不合格的列印「X」。一般都是燈光和剎車不合格。
第六步:總檢審核
都過關了,准備一張身份證復印件,到大廳總檢處簽字蓋章。
第七步:交費,領標
各窗口交相關費用,退回押金,交工本費領「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標後和行駛證副證上均列印有效期。綠標背後會寫上有效期,就是下一次檢驗的月份。檢字會打孔,有孔的月份就是下次檢驗的月份。
(5)附近哪裡有汽車年審點擴展閱讀:
如果車輛在路上被交警查到沒有年審,會對其車主進行罰款或扣車,與此同時,在保險合同中,未及時年檢的車被視為不合格車輛,一旦出現車險事故是不對其進行理賠的。
車輛年檢也就是我們平時所說的驗車.《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機動車應當從注冊登記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營運機動車在規定檢驗期限內經安全技術檢驗合格的,不再重復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六)超過報廢年限的車輛不可以再過戶(買賣),但可以繼續使用;買賣的話可以先到車管所辦理該車的報廢單(注銷該車的檔案),然後買賣。
Ⅵ 附近車輛年檢的地點在哪裡
你好,我建議是你可以在網路上面搜索一下附近的車輛年檢的地點一般的話都是車管所,望採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