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用自己的名字幫別人買車有風險嗎
用自己的名字幫別人買車有風險,如果出什麼意外要報保險,那必須要你來報保險搞定。
㈡ 幫別人背戶買車有什麼風險
【法律分析】
1、二手車背戶是指使用他人身份證購置二手車,身份證持有者就成為「背戶」。
2、二手車背戶是不可取的,「背戶」與買主所簽的「協議」已違反法律。
3、不建議購買背戶的二手車,因為一旦「背戶」去世,實際車主想要拿回車輛所有權將會變得非常困難,因為過戶手續無法辦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條 侵權行為危及他人人身、財產安全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侵權人承擔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危險等侵權責任。
㈢ 用別人的名字買車都有什麼風險
風險一:「借名買車」協議不受法律保護
車牌指標所有人通過私下與第三人約定將行政管理部門發放的車牌指標給該第三人使用的行為。該行為不僅違反了《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而且還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一百零三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指標所有人與第三人簽訂的協議因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會被認定為無效。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權利義務亦不受法律保護。
風險二:指標使用人將面臨車輛被抵押、執行的風險
因「借名買車」,車輛登記在車牌所有人名下,而非出資購買車輛的車牌使用人名下。這樣便產生了「車戶分離」的現象。對於指標使用人來講,可能存在其購買的車輛被車輛登記所有人設定抵押的情形,影響車輛的使用;
還可能存在當車輛登記所有人與他人涉及債務糾紛作為被申請執行人時,申請人申請執行登記在其名下的小客車,此時,車輛實際所有人還要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對車輛進行確權,以保證該車輛不被執行。
風險三: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指標所有人將面臨承擔賠償責任的風險。
車輛一旦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應當先由車輛承保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賠償。
但若車輛沒有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車輛所有人作為車輛投保義務人將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限額內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交通事故強制責任保險在侵權人一方負有責任的情況下,其賠償限額總共為12.2萬元。)
㈣ 我把車子掛靠在別人名下會有哪些風險
摘要 買車掛別人名下的影響和隱患如下:
㈤ 朋友不能辦理車貸款,我幫朋友貸款後車在我名下,但車朋友開,如何立條例避免風險
要是朋友開車壓死了人,你就傻了。要避免風險,必須到交管部門更改車主,你倆私下訂立的條款不受法律保護的。
㈥ 別人買的車落戶在自己名下怎樣規避風險
法律分析:一、相關責任
這相當於以你的名義買車,就是說這個車子是你買的,你是車主,汽車發票開你的名字的,無非就是別人掏錢。但是涉及到一個問題是,車子別人在用,平時正常使用就沒什麼關系。但在使用車子的過程中如果出了比較嚴重的交通事故,那你作為車主是有連帶責任的。雖然說車輛有保險,但如果在汽車保險范圍以外的賠償,法律上是需要你賠償的。
二、可能出現的風險
出了事故他逃逸,交管部門會根據買車時留下的資料找到你。如果你也找不到他,你會負全責的。2、買車後,直接把你的車放到銀行做抵押貸款,然後你還錢。3、長期欠各種稅費,相關部門找不到你,最後由你來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登記規定》 第七條 申請注冊登記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交驗機動車,並提交以下證明、憑證:
(一)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購車發票等機動車來歷證明;
(三)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明或者進口機動車進口憑證;
(四)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或者免稅憑證;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
(六)車船稅納稅或者免稅證明;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在機動車注冊登記時提交的其他證明、憑證。
不屬於經海關進口的機動車和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規定免予安全技術檢驗的機動車,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二日內,確認機動車,核對車輛識別代號拓印膜,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核發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檢驗合格標志。
㈦ 幫人掛名買車如何免責
法律分析:用別人的名字買車,主要簽寫免責協議和歸屬權協議。就是這個車掛在朋友名下,但歸屬權是你的,出了事情朋友也不需要擔責。需要做的是:
1、協議約定清楚財產實際所有權人等;
2、保存購車系您付款購買的相關證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條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依照其規定。未辦理批准等手續影響合同生效的,不影響合同中履行報批等義務條款以及相關條款的效力。應當辦理申請批准等手續的當事人未履行義務的,對方可以請求其承擔違反該義務的責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等情形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適用前款規定。
㈧ 幫別人用自己名義買車好嗎
用自己的名字幫別人買車有風險,如果出什麼意外要報保險,那必須要你來報保險搞定。
買車需要的證件:
1、私人購買汽車需要攜帶上本人的身份證,如果是外地人需要帶上居住證。
2、公司購車需要帶上公司的營業執照機構代碼證,已經辦理了三證合一的公司只需要帶上營業執照就可以了。
3、公司購車需要給經辦人授權委託書,經辦人需帶上自己本人的身份證。
4、購車需要大量的資金,需要帶上銀行卡刷卡,盡量避免帶現金。
5、如果需要貸款購車,還需要帶上資金證明和收入證明。
買車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1、確認購買能力:
確定購買能力,買車後不影響家庭整體的生活質量,一般根據的家庭的近三年的平均的收入情況,一般情況拿出三年家庭的20%,但是不超過家庭固定資產值的10%。
2、關注點:
對於家庭用車最重要的是安全,其次是經濟適用,因為汽車的安全承載著一家人的生命,所以安全是重中之重。
3、現場確認:
根據以上兩步基本確定要買的幾款車型,親自去4s店現場確認,包括試駕、詢價、貸款情況、維修保養等相關情況。
㈨ 幫別人代款買車交通事故怎麼才能讓自己沒風險
立書面協議,寫明借名買車事實,明確雙方權利義務;一定要購買商業險。
用身份證幫別人代買車,現在出了車禍,該怎麼辦?
用身份證幫別人代購車了,出了車禍,不應當承擔責任,除非這個車禍是因為身份證所造成的,或身份證的主人是事故主體或責任人外。
《侵權責任法》第六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第四十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三條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後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
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後,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用身份證幫別人代購車了,出了車禍,不應當承擔責任,除非這個車禍是因為身份證所造成的,或身份證的主人是事故主體或責任人外。這在侵權責任法中是有明確規定了的。《侵權責任法》第六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四十八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九條因租賃、借用等情形機動車所有人與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時,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機動車使用人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所有人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等方式轉讓並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後屬於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