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汽车车牌号码是怎么编排的
为了加强对试行“二OO二”式机动车号牌的管理,确保道路交通执法的准确性,方便群众选择反映个性意愿的机动车号牌,本规则应运而生。该规则适用于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号牌,明确了号牌号码的排列方式、字符种类、位数及其组合方式。
机动车号牌号码由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和号牌编号组成。其中,汽车类号牌号码采用上下两排结构,上排是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下排是号牌编号;摩托车类号牌号码则采用左右结构,左侧是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右侧是号牌编号。
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由两位字符组成,包括汉字和英文字母。汉字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简称,英文字母为车辆管理所的代号。汽车类号牌号码的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位于号牌上方正中,汉字和英文字母横向排列;摩托车类号牌号码的机动车登记机构代号位于号牌左侧,汉字和英文字母纵向排列。
号牌编号由五位字符组成,可以是阿拉伯数字或阿拉伯数字与英文字母的组合。阿拉伯数字包括0到9共10个数字,英文字母包括A到Z共26个字母。
汽车类号牌编号字符为三位加三位结构,横向单行排列,中间用“●”和“━”标记分断,分别代表前号牌和后号牌。摩托车类号牌编号字符为横向单行排列。
号牌编号字符的自主编排组合方式分为三种:(一)3位英文字母和3位阿拉伯数字,例如:ABC●123;(二)3位阿拉伯数字和3位英文字母,例如:123●ABC;(三)3位阿拉伯数字和3位阿拉伯数字,例如:123●456。
大型汽车、小型汽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四种号牌共享同一号牌资源数据库和号码序列。
在号牌编号中,不得使用三位相同的英文字母或三位相同的阿拉伯数字,例如:AAA和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