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拆迁补偿标准补偿标准
第三章 征地补偿安置 第九条 征用集体土地 的补偿原则。(一)区别不同地段,给予不同补偿;(二)区别被征用前的不同地类,给予不同补偿;(三)根据不同的地类依法合理确定年产值。第十条根据不同地段实行不同的补偿标准,昆阳等9个工业重镇的城镇规划区内(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分为五类地段(见附表一);昆阳等9个工业重镇的城镇规划区外或其它乡镇分为三类地段,即昆阳镇、鳌江镇(县经济开发区)、水头镇为一类地段;萧江镇、腾蛟镇、麻步镇为二类地段;其它乡镇为三类地段。今后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予以调整。第十一条各地类的年产值。(一)平原灌溉水田(包括水田改园地、鱼塘)每亩年产值0.2万元;(二)旱地、水浇地、山区水田、望天田每亩年产值0.15万元;(三)山园地每亩年产值0.08万元;(四)林地每亩年产值0.07万元。各地类年产值原则上不低于上述标准,特殊情况达不到上述标准的,报批时须附具县级统计部门出具的证明。第十二条各项补偿费的标准。(一)征地补偿安置费。昆阳等9个工业重镇的城镇规划区内(包括各类工业园区)实行区片征地综合补偿费即“区片综合补偿价”(见附表二);昆阳等9个工业重镇的城镇规划区外或其它乡镇继续实行以年产值乘倍数予以确定 土地补偿费 (见附表三)和 安置补助费 (见附表四)。征地补偿安置费,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以根据不同地段下浮15%。征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的,不予安置补助。(二)青苗补偿费。被征用土地青苗补偿费以当季作物的产值计算,无苗不予补偿。其补偿标准为:常年固定蔬菜地每亩0.1万元,水稻田每亩0.07万元,旱地每亩0.05万元。(三)林作物补偿标准。多年生林木、果树可移植的尽量移植,征地单位对其按实际工作量补偿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给予合理补偿或由有关部门评估后作价赔偿。(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该项费用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补偿费。征用土地需拆迁的建筑物和构筑物补偿费,按实作价或评估作价予以补偿。违章、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征用土地公告颁发后突击抢种的树木、农作物或建造的设施不予补偿。(五)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标准。该项费用列入征地成本,实行区片综合价的为区片综合价的3-5%;未实行区片综合价的为各地类土地补偿费的10%。第十三条征用土地各项补偿费的分配使用。(一)征地补偿安置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区片征地综合补偿费的40%或土地补偿费归农村 集体经济组织 所有,用于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保、发展生产、公益性建设,不得平分到户,也不得列为集体经济债务的清欠资金。区片征地综合补偿费的60%或安置补助费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的参保费用。(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及青苗补偿费、林作物补偿费分别归地上附着物、青苗、林作物的所有者所有。(三)征地现场处理包干费,40%用于被征地单位处理承包户零星漏项补偿和工作费用;40%作为乡镇政府征地政策处理的工作费用;20%作为县征地事务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费用。第十四条因施工等需要临时用地的,经批准后,要根据临时用地影响范围,按原地类年产值逐年补偿。使用期满后,即恢复土地原状,退还给原使用单位,并增付1年补偿,弥补恢复后造成的减产。各类土地年产值标准按本办法第十一条执行。第十五条国家重点 工程建设项目 征用土地,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有专项规定的,从其规定。第十六条依法及时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征地补偿安置费没有足额到位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拒绝交地。征地补偿安置费按规定到位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不得拖延交地。第十七条建立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具体规定另行制定。
2. 租用土地自建厂房拆迁如何赔偿
楼主的这种情况比较常见的。
依照现在的拆迁补偿政策,在租用的土地上建设的,如果履行了正常的建设审批程序,建设的厂房符合政府规划,如现在许多地方的产业园区或者乡村的工业园区就是这样,政府主管部门对建设的厂房也进行了登记或者颁发了证书的,厂房得到拆迁补偿与拆迁区域内的其他建筑物的赔偿标准是一样的。
如果只是租用了土地,没有履行建设厂房的审批程序,政府主管部门也没有对厂房有登记或者其他承认,但是租用的土地属于当地村镇规划用于工业建设,而且现在被拆迁的区域也是工业园区内的,这个时候的拆迁补偿与前面说的情况是一样的,补偿的标准也是依评估公司的结果来确定。
最后一种情况,就是个人没有手续的租用了乡镇的土地,或者只是和村委会或者村民小组协商租用了土地,建造了厂房。这个情况遇到拆迁的时候,补偿的标准就不太容易确定了,主要是看建设时土地的出租方是否有出租的权力,租用的土地是否符合国家的规划,有合法依据的,补偿的标准好一些;没有合法租用土地依据的,可能会产生违章建筑或者违法建筑的问题。出现违法或者违章的情况时,拆迁补偿会有比较大的麻烦。
不知道楼主的情况是哪一种。祝楼主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