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业废水污水监测标准是什么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主要是对企业工厂在生产工艺过程中排出的废水、污水和水生物检测的总称。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包括生产废水和生产污水。按工业企业的产品和加工对象可分为造纸废水、蚀刻废水、纺织废水、制革废水、农药废水、冶金废水、印染废水、炼油废水、医疗废水等。
工业废水检测测试项目 工业废水检测测试:PH、CODcr、BOD5、石油类、LAS、氨氮、色度、总砷、总铬、六价铬、铜、镍、镉、锌、铅、汞、总磷、氯化物、氟化物等。 生活废水检测测试:PH、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总硬度、总铁、总锰、硫酸物、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硝酸盐、细菌总数、总大肠杆菌、游离氯、总镉、六价铬、汞、总铅等。
城市排水检测测试项目: 水温(度)、色度、易沉固体(15min)、悬浮物、溶解性固体、动植物油、石油类、PH值、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化学耗氧量(CODCr)、氨氮(以N计)、总氮(以N计)、总磷(以P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总氰化物、总余氯(以Cl2计)、硫化物、氟化物、氯化物、硫酸盐、总汞、总镉、总铬、六价铬、总砷、总铅、总镍、总铍、总银、总硒、总铜、总锌、总锰、总铁、挥发酚、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可吸附性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有机磷农药(以P计)、五氯酚。
工业废水水样采集 :
1、采样前的准备
(1)容器准备 容器的选择原则:水样不溶于容器、容器材质不吸附水样中某些组分、水样与容器不发生直接化学反应、避开物质的“相似相溶”原理。
(2)采样器的准备:选择合适的采样器、冲洗干净(三洗)。
2、水样的运输和保存
(1)水样在运输过程中不应有损失和丢失,要包装好,贴上标签、密封好。
(2)储存水样的容器可能吸附、玷污水样,因此,要选择性能稳定、杂质含量低的材料作容器,常用的有硼硅玻璃、石英、聚乙烯、聚四氟乙烯,最常用的是硼硅玻璃、聚乙烯瓶。
(3)运输过程要求尽快,常用监测车、汽车、船,甚至飞机。 工业废水污水检测测试执行标准 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918-2002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343-2010
排放标准编辑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44-2008
制糖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9-2008
混装制剂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8-2008
中药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6-2008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901-2008
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21523-2008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8466-2005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456-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4287-1992
B. 如何处理工业废水中总氮
硝化液回流进行前置反硝化工艺硝化液回流至前端缺氧区,同时投加碳源,通过反硝化菌将硝基氮进行反硝化转化为氮气,无需新增处理设施,无需新增占地,仅需在现有的好氧段的末端安装内回流泵,将硝化液回流至前置反硝化区。此方案从理论上可行,但存在如下问题:1) 如需将总氮达到一级A标,需将硝基氮降至10mg/L以下,通过计算,硝化液回流比将在150-200%,即2倍于进水水量的富含溶解氧的硝化液(DO约4mg/L)回流至缺氧段将直接改变缺氧段的溶解氧环境(0.2mg/L≤DO≤0.5mg/L),影响反硝化效率的一个重要指标即严格的缺氧环境,如此大的回流比导致的溶氧升高和缺氧停留时间减少将会严重影响反硝化效率和反应时间,进而出水总氮无法达到很低的水平,但减少回流比则无法完成总氮的反硝化数量,亦会影响出水总氮达标。2) 如进行反硝化反应,反硝化菌必定会利用一定的碳源,从进水C/N比和出水的C/N比分析,该厂如进行反硝化需补加碳源,如在前端补充甲醇作为碳源,则存在反硝化菌和其他菌种的竞争关系,从微生物学的角度分析,反硝化在此条件下并非优势菌种,因此前端投加的大量碳源会被浪费,导致运行费用升高,如过量补充则又会导致后端处理负荷的增加。根据不同水质需求对生化脱氮的不同环节进行设计与优化,比如IDN-BMP总氮去除装备就是从反硝化阶段入手,加强菌种的选择与驯化,优化反应器结构,从而增强反应器的的脱氮效率。
C. 一般化工厂工业废水污染物cod,总氮,总磷是在多少
大概要三十平方就够了,COD专业测定仪,不大的,氨氮、硝氮、酰胺氮及总氮是用凯氏定氮仪测的,你可以在网上查一个一个标准NY525-2002,上面比较全的,污泥含水率就烘干法或真空烘箱法,标准中都有了。污泥浓度与污泥含水量是相对的吧?然后就是到专业的试验设备厂定做试验台,根据你的质检室大小做,测氮要有通风橱,看厂家能否帮你做。我原来是在广州达因斯定的试验台,还可以吧。
D. 综合污水排放标准gb8978-1996 二级标准 总氮的标准是多少
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按照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造纸工业执行《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92)》,船舶执行《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52-83)》,船舶工业执行《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6-84)》,海洋石油开发工业执行《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GB4914-85)》。
(4)工业废水总氮一般多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第十三条新建、扩建、改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水污染和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的措施,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经有关环境保护部门审查批准。在运河、渠道、水库等水利工程内设置排污口,应当经过有关水利工程管理部门同意。
建设项目中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防治水污染的设施必须经过环境保护部门检验,达不到规定要求的,该建设项目
不准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E.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
工业废水排放标准指标为当污水处理厂出水引入稀释能力较小的河湖作为城镇景观用水和一般回用水等用途时,执行一级标准的A标准;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GB3838地表水Ⅳ、Ⅴ类功能水域或GB3097海水三、四类功能海域,执行二级标准等。F.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标准是多少
氮指标的标准有以下三类:
国家标准:如《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地方标准: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
行业标准:如《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1992)
1997 年至 2018 年的《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如下表:
以上海地方标准为例,1997 年至 2018 年总和氨氮的 最高排放标准 准越来越
严,但同时最低标准有所放宽,这说明总氮排放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对于特定
行业的排放要求也更加合理和灵活。
G. 工业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
氨氮废水排放标准 我国现行的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废水排放指标的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以及相关行业型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氨氮标准限值范围为0.02mg/L~150mg/L.部分相关环保标准规定氨氮标准限值,详见表1. 表1相关环保标准中涉及氨氮指标情况 序 号 标准名称 一级标准/排放标准限值(mg/L) 1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0.15(Ⅰ类) 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93) 0.02(Ⅰ类) 3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5/25/50 4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7-92) 15 5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8-2001) 150/40 6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CJ/T48-1999) 10月20日 7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430-2004) 100/80 8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5-2006) 120/80 9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4287-92) 25/15 10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 15 1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 80 12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 15 13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 35/25 14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2025-8-5 15 《污水海洋处理装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GB18486-2001) 25 16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 2015-12-5 17 《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2025-8-5 《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把氨氮列为河流、湖泊水库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必测项目.钢铁工业、焦化、化肥(氮肥)、合成氨工业、纺织染整业、食品加工、屠宰及肉类加工、饮料制造业、航天推进剂、船舶工业、管道运输业、宾馆、饭店、游乐场所及公共服务行业、生活污水等排水单位,也把氨氮列为必测项目. 因此,氨氮指标的监控,在环境质量和污染控制中是十分重要的.上述标准中规定的分析方法大多为蒸馏和滴定法、纳氏试剂比色法和水杨酸分光光度法,2008年实施的相关环保标准中增加了《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HJ/T195-2005).
H. 排水中的有机物浓度、悬浮物浓度、氨氮浓度、总磷浓度、酸碱度的限值是多少
生活污水处理进水水质规定指标是多少?
1、BOD5:污水平均浓度/(mg/L) 200mg/L
生物化学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机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阶段为碳化(C-BOD),第二阶段为消化(N-BOD)。
2、CODMn / CODCr:污水平均浓度/(mg/L) 100mg/L 500mg/L
化学需氧量表示氧化剂有KMnO4 和K2Cr2O7。COD测定简便快速,不受水质限制,可以测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业废水,是BOD的代替指标,也可以看作还原物的量。
3、SS :污水平均浓度/(mg/L) 200mg/L
悬浮物质简写,水中悬浮物测定用2mm的筛通过,并且用孔径为1μm的玻璃纤维滤纸截留的物质为SS。交替物质在滤液(溶解性物质)和截留悬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数认为胶体物质和悬浮物质一样被滤纸截留。
4、TS:污水平均浓度/(mg/L) 700mg/L
蒸发残留物简写,水样经蒸发烘干后的残留量。溶解性物质量等于蒸发残留物减去悬浮物质量。
5、灼烧碱量(VTS)(VSS):污水平均浓度/(mg/L) 450mg/L 150mg/L
蒸发残留物或悬浮物质在600℃±25℃经30min高温挥发的物质,表示有机物量,蒸发残留物灼烧减量的差称为灼烧残渣,表示无机物部分。
6、总氮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污水平均浓度/(mg/L) 35mg/L 15mg/L 20mg/L 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种形态进行着循环转换。有机氮如蛋白质水解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为氨氮,氨氮在硝化细菌作用下转化为亚硝酸盐氮(NO2—)和硝酸盐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厌氧条件下在脱氮菌作用下转化为N2。
7、总磷有机磷无机磷:污水平均浓度/(mg/L) 10mg/L 3mg/L 7mg/L
在粪便、洗涤剂、肥料中含有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盐和聚磷酸盐和聚磷酸等无机磷盐和磷脂等有机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样,也是污水生物处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时也是引发封闭性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 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强酸或强碱性的工业废水排入PH值变化;异常的PH 值或PH值变化很大,会影响生物处理影响。另外,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时,PH值是重要的操作条件
9.碱度(CaCO3):污水平均浓度/(mg/L) 100mg/L
碱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为Ca(HCO3) 2 和Mg(HCO3)2碱度,碱度较高缓冲能力强,可满足污水硝化反应碱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缓冲超负荷运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过程稳定。
I. 工业污水排放标准 国标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的适用范围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项目、基本控制项目、一级标准、二级标准、三级标准。
A标准,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注:括号外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括号内为水温≤12℃时的控制指标。/前后数值分别表示现标准值、原执行标准。
为了保证合流管道、泵站、预处理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发挥设施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有关部门制定了纳管标准,即排水户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质控制标准。
如上海市建设委员会1999年批准实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质标准》(DBJ08-904-1998)。该标准所称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产业废水及大气降水的总和。
该标准规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其他项目应遵守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中的规定。特殊行业的排水户除了执行该标准的规定外,还应执行其行业的有关水质标准。
国家建设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3082-1999),规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种有害物质的最高允许浓度。
网络--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J. 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总氮、总磷、氨氮、COD 等)的浓度
评价标准执行《地表水环境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具体见表:地表水质量评价标准
(3) 评价方法
采用单因子指数法进行现状评价。
①对于随浓度减小而污染程度降低的评价因子,计算公式
式中:Si——污染物单因子指数;
Ci——i污染物的浓度值,mg/L;
Csi——i污染物的评价标准值,mg/L。
②pH值单因子指数的计算公式
>7.0
式中:SpHj——pH单因子指数;
pHj——j断面pH值;
pHsd——地面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下限;
pHsu——地面水水质标准中规定的pH值上限。
当被评价水质参数的标准指数>1时,表明该水质参数超过了规定的水质标准,已经不能满足该项水质使用功能的要求。
只知道这么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