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业用地分割转让有什么政策
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如需分割转让的,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签订 土地出让合同 、支付 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及相关税费等。《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㈡ 工业用地土地证可以分割吗
可以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办理部门
工业用地分割由土地权利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分割登记申请,填写《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呈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规划、经信部门签具意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
二、收费情况
分割土地证,分两种情况:
1、开发公司办理《分割转让证书》,免费;
2、用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分别收取工本费20元,测图费元,土地登记费13元(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0元。
(2)工业用地分割最小面积是多少扩展阅读: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参考资料: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岳阳市国土资源局
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批准服务指南-监利县国土资源局
㈢ 批准工业用途的土地面积上有什么规定 大面积 小面积
工业用地是经国家批准从事工业生产用地,他标准分类有三类,一类是从事金融活动电子工业工艺品等,也就是没有污染的工业用地。第二类是农副产品加工食品工业有一定的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用地。第三类是冶金、大型机械制造、化工等生产为目的的工业用地,有严重干扰和污染土地的。一般没有什么大面积小面积之说。
㈣ 工业用地转让条件
法律分析: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等,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3、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且实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已达到合同约定开发建筑总面积25%以上。4、土地权属无争议、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已处理完毕)、无违章建(构)筑物、未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或他项权利登记。5、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监、消防等部门批准。6、受让方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工业投资项目须符合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要求。7、已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十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的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
㈤ 工业用地可以分割转让吗
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
工业用地可以分割转让吗?
目前的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政策规定,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
建议允许工业用地分割转让。业内表示,这种方法改变了此前该类房屋只能整栋拥有一个产权证的局面,可有效为工厂摊薄土地成本和出让压力,但由于此前各地多年都保持原有制度,短时间内调整较难。
在这种传统制度约束下,众多工业用地上的产权房只能出让使用权或租给其他企业,而且经常出现四五个企业共同在一个产权证下拥有使用权的情况,这些企业如再出让使用权就会出现权利分割不清的问题。
对于允许工业用地厂房分割转让的建议,首先,这将有利于降低改造成本,促进合作开发,因为一家企业自行改造一栋楼成本过高,若是能够寻找合作伙伴共同更新改造,利用效率会大大提高;其次,这也符合家族式企业升级转型的需要,有不少工业用地是一个家庭的几个兄弟合伙买下的,不可分割的规定限制了他们各自的发展;此外,产权可分割符合新兴业态的空间需求,土地再开发与产业转型升级存在紧密关联,而产业转型升级常常伴随着新业态的出现,这些业态有不少介于传统工业制造和商业之间,需要更加灵活的产业空间。
随着企业转型,高新技术企业已经不需要太大面积的工厂厂房了,分割后可为其摊薄厂房使用、购买成本,同时也减轻了产权所有者的转让压力,购买分割产权的企业拥有产权证后也方便出租或急需转让,能够获得稳定的产权。由于此前的产权模式实施了很多年,短时间内调整规则难度很大,相关部门进行确权等工作的工作量会突然增加很多,还需要对涉及政策进行调整。
㈥ 工业用地厂房分割转让政策
法律分析: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工业用地上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如需分割转让,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相关的税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五条 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建设单位,需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有偿使用费、其他费用后,可使用土地。
㈦ 工业用地可以分割吗
可以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7)工业用地分割最小面积是多少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相关要求规定:
1、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市场价格不合理上涨时,市、县人民政府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
2、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作为出租人将土地使用权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3、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抵押。
㈧ 工业用地土地证分割政策
法律分析: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 转让、抵押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抵押。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出租土地使用权,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随之出租;出租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使用权,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出租。
㈨ 工业用地为什么不能进行分割转让
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
目前的工业用地出让、使用政策规定,工业用地上的产业用房只能按整栋的方式办理一个房产证,使用者不能进行产权分割,无法进行转让和再开发。
在这种传统制度约束下,众多工业用地上的产权房只能出让使用权或租给其他企业,而且经常出现四五个企业共同在一个产权证下拥有使用权的情况。
其次,这也符合家族式企业升级转型的需要,有不少工业用地是一个家庭的几个兄弟合伙买下的,不可分割的规定限制了他们各自的发展;
这些业态有不少介于传统工业制造和商业之间,需要更加灵活的产业空间。
随着企业转型,高新技术企业已经不需要太大面积的工厂厂房了,分割后可为其摊薄厂房使用、购买成本,同时也减轻了产权所有者的转让压力。
购买分割产权的企业拥有产权证后也方便出租或急需转让,能够获得稳定的产权。
由于此前的产权模式实施了很多年,短时间内调整规则难度很大,相关部门进行确权等工作的工作量会突然增加很多,还需要对涉及政策进行调整。
(9)工业用地分割最小面积是多少扩展阅读:
当把技术、经济上有直接依赖关系的工业组成联合企业时,如钢铁、石油化工、纺织、木材加工等联合企业,则需要很大用地。
可见影响工业用地大小的因素很多,规划中必须根据城市发展战略对不同类型的工业用地进行充分的调查分析,为未来的城市支柱产业留有足够的空间和弹性。
但同时也要注意工业发展应节约用地,充分利用和发挥城市土地市场和规划管理的作用,有效地控制城市工业用地的浪费现象。
形式2
地形要求工业用地的自然坡度要和工业生产工艺、运输方式和排水坡度相适应。
利用重力运输的水泥厂、选矿厂应设于山坡地,对安全距离要求很高的厂宜布置在山坳或丘陵地带,有铁路运输时则应满足线路铺设要求。
形式3
(3)水源要求安排工业项目时注意工业与农业用水的协调平衡。
由于冷却、工艺、原料、锅炉、冲洗以及空调的需要,如火力发电、造纸、纺织、化纤等,用水量很大的工业类型用地,应布置在供水量充沛可靠的地方,并注意与水源高差的问题。
水源条件对工业用地的选址往往起决定作用。
有些工业对水质有特殊的要求,如食品工业对水的味道和气味、造纸厂对水的透明度和颜色、纺织工业对水温、丝织工业对水的铁质等的要求,规划布局时必须予以充分注意。
形式4
能源要求安排工业区必须有可靠的能源供应,否则无法引入相应工业投资项目。
大量用电的炼铝、铁合金、电炉炼钢、有机合成与电解企业用地要尽可能靠近电源布置,争取采用发电厂直接输电,以减少架设高压线、升降电压带来的电能损失。
染料厂、胶合板厂、氨厂、碱厂、印染厂、人造纤维厂、糖厂、造纸厂以及某些机械厂,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加热、干燥、动力等需大量蒸汽及热水,对这类工业的用地应尽可能靠近热电站布置。]
㈩ 工业地产配套分割转让办证最小面积
工业地产配套分割转让办证最小面积没有具体标准,不过基本以1000平米界定。
现在多地政府都出台了工业园区厂房分割转让的政策,同时限制了分割的最小面积单元,比如1000平米为最小分割单元,开发商建设一个产业园区,其中一幢厂房总面积5000平米,就可以分割为5本产权证,意思就是可以卖给5家企业每家都有独立的产权证,今后在进出二手转让的时候可以单独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