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业化大生产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有哪些
如果企业对市场走向不能很好的了解,或者政府宏观调控不及时或者到位,可能造成产能过剩,行业规模占GDP比重比较高的话可能会产生泡沫经济,一旦泡沫破裂,经济必然萧条,老百姓生活会很困难。
2. 社会风险具体包括哪些
指由于个人行为的反常或不可预 料的团体行为,所导致贸易损失的风险。如偷窃、抢劫、罢工、动 乱、战争等。其产生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个人行为失常,如盗窃、 疏忽等而引起贸易损失的风险;二是由于不可预料的团体行为,如 罢工、战争等引起贸易损失的风险。由于社会风险成因复杂、不易 掌握、突发性强、破坏性大等特点,一旦发生,将会对农产品贸易活 动主体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3. 风险对社会造成的负担
现代社会的社会风险的承担及社会保障
关键词:社会风险|社会保障国家|社会保障权|法治国家
摘要: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社会风险只能经由社会化途径解决~国家经由立法、行政与司法体系对社会进行干预使现代国家逐渐成为社会保障国家。社会保障的发展产生了社会保障权等社会基本权~这些权利的实现需要经历从宪法到法律的途径~社会保障等给付行政应当适用法律保留原则~将社会保障国家逐渐地纳入到法治国家的新蓝图。
一、从风险社会到社会保障国家
,一,现代社会是风险社会
所谓现代社会~指的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期以来~尤其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来的国家与市场相结合的市场经济社会。所谓现代国家~是指在现代市场经济社会中存在的国家形态。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萨缪尔森认为~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市场和政府这两个部分都是必不可缺的。没有政府和没有市场的经济都是一个巴掌拍不响的经济{1}。18世纪尤其是19世纪的工业革命创造了一个新的社会阶层—工人阶级。20世纪现代市场经济的发展将工业文明推向新的发展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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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在工业社会中~占社会绝大多数的人们依靠出租自己的劳动力而获得其生活来源或工资~现代工业社会已非"财产权人的社会"。换言之~现代社会已非靠着运用财产~而是藉着工作权~要求良好工作条件的权利以及工作薪资构成之社会{2}。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下~国民之经济与社会生活可谓建立在两个基本命题之上~亦即:所有人皆经由劳动而获致所得,此等所得皆可满足其个人及其家属生活之所需{3}。现代社会结构的变化产生了新的风险~并促使很多风险形态由个人风险转化为社会风险~导致现代社会成为风险社会。
风险并不是工业社会独有的社会现象~在前工业社会时期也存在风险。安东尼〃吉登斯将前工业社会的风险分为三类:一是来自自然的威胁和危险,二是来自诸如掠夺性的军队、地方军阀、土匪或强盗等人类暴力的威胁,三是来自失去宗教的恩魅或受到邪恶巫术影响的风险{4}。这些风险显然是来自外部的风险~是传统的或者自然的不便性和固定性所带来的风险。
现代社会中的风险更主要的是制造出来的内部风险。"在发达的现代性中~财富的社会生产系统地伴随着风险的社会生产"{5}。安东尼〃吉登斯曾一针见血地指出~现代社会中的风险是"人为制造的"。这就意味着这些风险并不是知识欠缺或主观失误的结果~也不是付出更多努力就可以克服或者纠正的问题~它是
4. 企业会面临哪些风险
1、政策风险:是指国家政策的变化对行业、产品的影响
2、市场风险:是指本企业产品在市场上是否适销对路,有无市场竞争力(技术、质量、服务、销售渠道及方式等)。
3、财务风险:是指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困难、甚至破产倒闭(资本结构、资产负债率、应收应付款及现金流问题等)。
4、法律风险:是因签定合同不慎,陷入合同陷阱,造成企业严重经济损失
5、团队风险:是指核心团队问题及员工冲突、流失和知识管理等。
新经济形态下,企业新的经营模式喷涌出现,而随着中国的“一带一路”国策的开展,中美经济贸易冲突的加剧,国家管理部门对市场经营主体的严格管理,企业在经营中和走出去面临各种各样的合规风险。避免合规风险,建立健全而稳定的企业合规制度在新形势下尤为重要。
哪些重点防范的法律风险,企业经营者需要提前做好重点防备
(1)最核心的法律风险就是合同,因为合同不仅是一份商务文件,同时也是一份法律文件,合同一旦签订,就涉及到企业的义务和权利,涉及到企业的收益和成本,因此合同风险应该得到企业足够的重视。质言之,一份拟定的较好的合同,不仅仅是规范双方履行,更重要的是避免本企业损失的发生,督促对方履行合同(加大违约的惩罚力度)。
(2)企业兼并也存在较高的法律风险,因为这个过程涉及到公司法、竞争法、税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法规,操作性复杂,对社会影响也大,因此企业也要重视这个方面。
(3)知识产权风险,现代经营管理的核心已比纯粹的实体经营转移到品牌经营上去了,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非物质形态的特殊财产,要求相关法律给予特别的规定,而目前我国多数企业并没有意识到或没有关注知识产权的深入保护,从法律风险的解决成本来看,避免他人制造侵权产品比事后索赔更为经济。
(4)劳务用工风险,现阶段劳动法规还不够健全,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再不断增强,劳资纠纷将会出现高发态势,企业要避免纠纷的发生,则需要建立健全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以制度去管理人、约束人是最有效的措施。
如何去防范这几类常见法律风险的发生?如何避免或最大程度降低此类风险带给公司的损害
要重点做好以下措施:
(1)强化法律风险管理意识。所以国内企业家或企业负责人必须首先树立法律风险管理意识。要认识到,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后果,但事前是可防可控的,因而一定要抓紧强化风险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工作体系。法律纠纷的产生原因错综复杂。如果企业的内部责任不清,制度有失健全,监管放松失控,法律审核把关不严,都有可能导致法律纠纷的产生。因此,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管理体系,要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的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起来,使法律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紧紧围绕企业经营、改革发展的中心任务,深入分析企业面临的法律风险源,强化企业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建立法务部门与各部门的联动机制,加快完善重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防控、处理和备案机制。
(3)推进法律风险防范制度建设。法律风险的防范,需要完善的制度庇护,企业应当在以下两大方面推进法律风险防范的制度建设。完善法律风险管理制度。如合同风险管理制度、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资产负税管理制度、法律纠纷管理制度等等。构建法律风险管理交流平台。聘请具有法律风险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律师为公司法律顾问,并结合业务与岗位实际需要,对人事、财务、技术等重点岗位的工作人员,加大民法典、公司法、民法典、劳动法、知识产权法等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提高法律业务水平,从而保障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参与竞争,从全员、基础方面保障企业目标,减少企业风险,维护企业权益。
(4)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突出法律风险管理工作重点。法律风险管理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战略发展的各个方面。如合同及合同管理、人力资源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七条公司必须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生产。公司应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5. 风险社会存在的问题
随着人类活动频率的增多、活动范围的扩大,其决策和行动对自然和人类社会本身的影响力也大大增强,从而风险结构从自然风险占主导逐渐演变成人为的不确定性占主导;二是风险的“制度化”和“制度化”的风险。人类具有冒险的天性,但也有寻求安全的本能,而近代以来一系列制度的创建为这两种矛盾的取向提供了实现的环境以及规范性的框架。与市场有关的诸多制度(典型的是股票市场)为冒险行为提供了激励,而现代国家建立的各种制度则为人类的安全提供了保护。但是无论是冒险取向还是安全取向的制度,其自身带来了另外一种风险,即运转失灵的风险,从而使风险的“制度化”转变成“制度化”风险。
近代以来的社会经济变化塑造出现代风险的基本景观:人类对社会生活和自然的干预范围和深度扩大了,决策和行为成为风险的主要来源,人为风险超过自然风险成为风险结构的主导内容;借助现代治理机制和各种治理手段,人类应对风险的能力提高了,但同时又面临着治理带来的新类型风险,即制度化风险(包括市场风险)和技术性风险。二者成为现代风险结构中的主要类型,具有潜在的全球性影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会产生全球性威胁;出现了可能性小但后果严重的风险,比如核泄漏。这类风险诱发了全球风险意识的形成,人类在应对风险上有了整体认同。
其他理解
究竟什么是风险社会呢?不同的学者有不同的界定。我们可以归纳出三种理解方式:
现实主义
第一种是现实主义者,以劳(Lau) 的“新风险”理论为代表,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是由于出现了新的、影响更大的风险,如极权主义增长,种族歧视,贫富分化,民族性缺失等,以及某些局部的或突发的事件能导致或引发潜在的社会灾难,比如核危机、金融危机等。
风险社会
文化意义
第二种理解是文化意义上,认为风险社会的出现体现了人类对风险认识的加深。比如凡・普里特威茨(Von Prittwitz) 的“灾难悖论”理论 以及斯科特·拉什(Scott Lash) 等人提出的“风险文化”理论。普里特威茨认为,我们已经对技术发展的副作用,即其引起的灾难有了新的认识。换句话说,我们在风险社会中认识到本来用来解决问题的手段反而引起了新的问题。拉什是从批判贝克等人的“风险社会”理论出发提出自己的看法的。他认为风险社会概念无法准确地描绘出我们当前面临的景况,因为风险并不是有序排列,带有明确的结构性和指向性的。更重要的是,风险作为一种心理认知的结果,在不同文化背景中有不同的解释话语,不同群体对于风险的应对都有自己的理想图景,因此风险在当代的突显更是一种文化现象,而不是一种社会秩序。他认为,贝克和吉登斯仍然属于制度主义者,他们将风险界定在一个由制度性的结构所支撑着的风险社会中。这个风险社会是规范有序的,而且还呈现出一种垂直结构,有一定的等级秩序,以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为基础。与风险社会相反,风险文化是混乱无序的,呈现出一种横向分布的无结构状态,并且是以关注社会公共事务为基础的。风险社会这一概念先假定在一个社会中有一个公众关注的热点和难点,并且通常把它称之为社会的焦点,先假定有一个确定的、制度性的、规范的治理范围,并且每一位单个的社会成员为了他们的实际利益需要有一个等级秩序。相反,风险文化并没有假定一个确定的秩序,而是假定有一个需要通过自然调节的非确定性的无序状态。风险文化依存于非制度性的和反制度性的社会状态之中,其传播不是依靠程序性的规则和规范,而是依靠其实质意义上的价值。在风险文化时代对社会成员的治理方式不是依靠法规条例,而是依靠一些带有象征意义的理念和信念,因为风险文化中的社会成员宁可要平等意义上的混乱和无序状态,也不要等级森严的定式和秩序。风险文化中的不确定的准社会成员可能是一盘散沙式的集合体,并且他们是不太关心自身的实际利益的,他们只是对美好的生活抱有幻想和期望。
制度主义
第三种理解是制度主义的,以贝克、吉登斯等人为代表,他们是“风险社会”理论的首倡者和构建者。比较而言,他们对于风险的分析更为全面深刻,尽管依然带有拉什所批评的用一种制度结构替代另一种制度结构来应对当代失去结构意义的风险的缺陷。贝克声称自己既不是“现实主义者”也不是“建构主义者”,而是“制度主义者”。制度最重要的东西是责任。对他来说,责任包含在简单现代性的“保险原则” 中。在反思的现代性中,随着对危险应负的责任陷入空间、时间和社会的不可预测性,保险原则不再能够成立。1986年贝克在德国出版了《风险社会》一书,但反应平淡。直到1992年该书被马克・里特(Mark Ritter)译成英文后,“风险社会”作为―个概念和理论才被更多的西方学者以及公众所接受。而吉登斯涵盖丰富、内容全面的着作无疑在推广这个理论的过程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两人关于风险社会的论述具有高度的互补性。贝克更强调技术性风险(尤其在早期着作中),而吉登斯侧重于制度性风险;贝克的理论带有明显的生态主义色彩,而吉登斯的话语则侧重于社会政治理论叙述。他们虽然都认为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在风险结构和认知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但并没有简单地停留在这种“二分法”上,而是对现代性进行了更详细的区分。在他们看来,早期现代性(或简单现代性)解决的是传统社会的风险,但也产生了新的风险,并且这些风险的累积构成晚期现代性(或高级现代性、反思的现代性、激进的现代性等)的特征。由于风险是―个时代的特征和社会的特征,所以才可以说出现了“风险社会”。
贝克认为,风险社会的概念指现代性一个阶段。在这个阶段,工业化社会道路上所产生的威胁开始占主导地位。风险社会的概念在三个参照领域内带来了划时代的、系统性转变。首先是现代工业社会与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之间的关系。在现代化完全确立后这些资源逐渐消失了;其次是社会与其自身所产生的、超越了社会对安全的理解范围的威胁与问题之间的关系。人们一旦意识到这些威胁和问题的存在,就很可能动摇旧社会秩序的根本假设。第三,工业社会文化中的集体的或具体团体的意义之源(比如阶级意识或进步信念) 正在枯竭、失去魅力。
6. 社会风险具体包括哪些
社会风险如盗窃、抢劫、罢工等行为对他人的财产和人身造成的损失或损害的可能性。
社会风险是一种导致社会冲突,危及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的可能性,更直接地说,社会风险意味着爆发社会危机的可能性。一旦这种可能性变成了现实性,社会风险就转变成了社会危机,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都会造成灾难性的影响。当前中国社会风险的累积对社会稳定和社会秩序构成了潜在的、相当大的威胁,从而也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形成了严峻的挑战。
(6)工业社会有哪些风险扩展阅读:
从当前中国社会的总体形势看,整体平稳的同时存在着严重的社会风险。一方面,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政治体系运行平稳有序,社会整体发展保持着良好态势。另一方面,当前中国各种问题和矛盾凸现出来,不少问题和矛盾还呈现出继续恶化的态势,社会风险也在不断累积。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较好的解决和处理,累积到一定程度,就可能失控从而形成社会危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这些社会问题是当前中国社会风险之源。
7. 简述工业化社会生活风险的特点
特点
个人劳动力受到压制
社会污染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