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连云港对企业入驻土地政策如何
《连云港市进一步降低企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中的第二部分:进一步降低用地成本的七、八、九项条款,对于企业用地政策进行了说明:
(七)适当调整工业用地出让底价。列入省级13个先进制造业集群名单和省级优先发展产业目录及高标准厂房用地、且用地集约达到国家和省标准的,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的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的70%,且不低于实际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应收取相关费用之和的原则执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工信局等部门参与)
(八)下调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根据土地规模、土地估价结果、土地市场情况等,可以下调工业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合同履约保证金,合理确定工业用地出让金缴纳期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
(九)支持企业提高土地资源利用率。允许四层及以上配工业电梯的高标准厂房,在不改变功能和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按幢、层等固定界限为基本单元分割,用于引进相关产业链合作伙伴的产业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工信局等部门参与)
⑵ 我公司准备租用一块集体工业用地建厂,请问:我们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是否有利,是否合法,费用大概多少
首先集体土地属于国有土地,也就是说集体土地的使用者有使用继承权,但无权对土地进行交易,既然你在镇工业园,那么可以认为是乡镇对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也就是说你需要对土地的使用权进行付款,如果拆迁,只对你的厂房进行赔偿,租金的索要就可能要麻烦些。让你办集体土地使用证很有必要,如果面临拆迁或者征收,就涉及的不仅仅是租金费用的赔偿了,还应该适当给予你安置或现金补偿,当然你也可以不办,只要没有人来拆迁没有当地村民来索要就可以。一般来说集体土地的拥有者应该都是当地农民,属于乡镇一级的管理,国土和规划监督和治理,具体看你打算做几年,如果你有了土地证,那么赔偿的时候除了对你的租金以及你建筑的厂房进行赔偿外,还应对你拆迁中可能产生的损失进行赔偿或对你进行同等面积的土地安置,当然这些仅仅限于你有土地使用证的情况下,再有就是工商办理营业执照时候,五证也是你领取执照的依据。
⑶ 工业用地拆迁应该怎么赔偿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
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拆建单位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更改。
(3)连云港乡镇工业用地多少钱一亩扩展阅读: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货币补偿
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
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
重置价:是指由估价机构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与估价对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状态的建筑物的正常价格。
上述三种价格都是拆迁补偿的法定依据,但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
⑷ 乡镇有工业用地出售但价格比工业园贵很多划算吗,有什么优势
看你的地段,配套、、然后当初你买这块地交易的价格。往上面浮动一点点就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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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乡镇企业用地和建设用地有什么区别
乡镇建设用地是指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用的土地,乡镇企业用地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土地。乡镇企业用地是乡镇建设用地一种。
乡镇企业用地,一般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组织、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所使用的土地。举办乡镇企业,其建设用地应当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和节约使用土地,凡有荒地、劣地可以利用的,不得占用耕地、好地。举办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有关用地批准手续和土地登记手续。乡镇企业使用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连续闲置两年以上或者因停办闲置一年以上的,应当由原土地所有者收回该土地使用权,重新安排使用。
乡镇村建设用地是乡(镇)村集体进行经济、文化及其他公益事业等建设所占用和使用的土地。包括乡(镇)村企业建设用地,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及农村居民住宅建设用地。经依法批准作为乡(镇)村建设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农民集体,使用权由用地者行使。
[拓展资料]
城市建设用地与乡镇建设用地的区别如下:
1.?地性质不同:城市建设?地的所有权属于国有,?乡镇建设?地的性质也属于“集体所有”。
2.分类不同:城市建设?地?般可以分为居住?地、公共设施?地、仓储物流?地、?业?地等等,基本上涵盖了城市建设中除了?域以外的所有?途?地,?乡镇建设?地则分为3类:宅基地、集体经营性 建设?地、集体公益性公共设施?地。
3.?市交易限制不同:城市建设?地?前已经是处于完全?市交易阶段,各地国?资源局对每?宗城市建设?地进? 招标、拍卖、挂牌等?式进?交易处理。 ?乡镇建设?地的?市则还处于初级试点阶段,因为乡镇建设?地所有权属于集体经济组织,之前为了保障农?的稳定利益,是没有对外界资本进?开放的。
4.利益分配不同 城市建设?地的利益分配主体通常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地使?权的“法?”,通常是个?或者 集团,?乡镇建设?地的利益分配主体则是所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分配?式上显然更为复杂,?前有的试点地区采取的是“股权量化”?式,?于成效如何?前还在试点和探索中。
⑹ 国有土地商业用途转让多少钱一亩
首先来说,一般来说商业用地地价最高,其次是居住用地,价格最低的就是工业用地了。另一方面地价的高低在不同的地区差别很大了。大城市北京、上海等等商业用地就是天价了我们暂且不去考虑。如果再地市一级的城市商业用地一级是高也可拍到200至300万元/亩,县一级的也可能拍到100万元/亩以上,当然最低也要60-70万元/亩。简单的说国有土地商业用地多少钱一亩是无法准确回答你的,除非你告诉我在哪座城市,土地等级两个重要因素,我就可能相对准确的告诉你商业用地价格了。
⑺ 工业用地多少钱一亩
近年来,工业用地大概54万元左右一亩。
1、工业建设征地按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征地补偿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可向当地国土资源局查询。
2、提交使用土地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经土地评估机构评估后,按照评估地价的40%缴纳国有土地出让金。
拓展资料:
1)征地程序:申请选址。土地使用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批准出让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证明文件,向被征用土地的县、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选址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后进行。城市规划区内的选址,还应当征得城市规划主管部门的同意。协商征地数量和补偿安置方案。建设地点选定后,由当地县、市土地管理部门组织用地单位、征地单位及有关单位协商拟定用地面积、补偿安置方案,并签订初步协议。
2)工业用地是指独立的工厂、厂房、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生产场地、排渣(灰)场等。工业用地的增加可以使城市发展壮大,充满活力,但也会带来一系列问题。土地利用的形状和规模工业用地所需的形状和规模不仅因生产类别不同而不同,而且与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采用的运输方式、工艺流程和建筑层数有关。工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主要因素。大规模的工业建设带动了原有城市的发展,使许多传统城镇步入了现代城市的行列。如上海安亭镇因投资建设大众汽车工厂成为全国汽车名城,浦东金桥镇因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成为知名的现代工业区;大型工业企业也能带动新兴城市的出现,如随着钢铁工业建设而建立的包头市,随着石油开采和石化工业的发展而建立的大庆和金山卫,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而建立的十堰,金塘、纳西、枝江等地随着化肥工业的发展而建立。工业可以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是城市人口的主要产业。
⑻ 工业用地下水收费标准
一、水资源收费标准
1、水利工程供水(除农业和环境用水外)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60元调整为1.10元。
2、市自来水集团企业、各区县自来水公司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费由每立方米0.60元调整为1.10元。
3、自备井取用地下水水资源费:生活、工业等取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2.00元;乡镇企业取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0.40元调整为2.00元;生产纯净水取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4.00元调整为40元;洗车业取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40元;洗浴业取用地下水由每立方米1.50元调整为60元。
二、自来水收费标准
居民生活用水每立方米由2.30元调整为2.80元;行政事业用水每立方米由3.20元调整为3.90元;工商业用水每立方米由3.20元调整为4.10元;宾馆、饭店、餐饮业等用水每立方米由4.20元调整为4.60元;洗浴业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10元、30元、60元三档统一调整为60元;洗车业、纯净水用水价格由每立方米20元调整为40元;农业赔水价格每由立方米0.50元调整为0.60元。
三、污水处理收费标准
污水处理费按用水量计征。居民用水每立方米由0.60元调整为0.90元;其他用户用水每立方米由1.20元调整为1.50元。
⑼ 金华市工业园区土地是一类地吗,目前市价约多少钱一亩
(A)在城市化进程中大量的集体土地国家的农民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缺乏基本生活保障之间的矛盾
由于实施新的“土地管理法”,与进程的加快,城市化和土地用途管制逐步落实到位,在各功能区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划分得更细,更具体。所有权反映了简化。根据现行政策,土地类型的项目必须使用国有土地的,例如,郊区的工业园区。考虑“门槛”,以吸引外国投资,一般工业用地溢价普遍较低,当地政府可以补充资金,因此,牺牲更多的时候是集体土地业权人的利益。这种情况是类似的,各乡镇集体企业在20世纪70年代初和20世纪80年代的大规模兴起的时候。所不同的是,乡镇集体企业实现成本溢价,土地增值部分的财产权利仍然被定义为乡镇集体所有的理论,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将有可能享有的未来土地升值的利益。现有的工业园区,在实现成本溢价,源源不断的名正言顺的企业(利润)和国家(含税)的增值部分全部翻译成。虽然大多数的保费返回到乡镇,但一次性补偿是不够的解除长期忧虑的农民失去了土地。
虽然很多农民进入城市。但由于各种复杂的历史原因,所以他们不能真正享受与城镇居民享有平等的权利,如就业机会,社会保障等方面,产??生大量的“非农业人口”,但不能从村中分离出来进了城。为了维持基本生活,出租,买卖宅基地隐形交易的现象,造成了混乱的城乡结合部土地管理的目标。农村失业人员的大量存在已经成为一个潜在的社会不稳定,反过来又加剧了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
(B)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公约和流通的主要目标方向上的要求之间的矛盾多元化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现有的法律和法规的约束,一般一套严格的范围:①规划区的地域范围之外;(2)使用主体在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国外的一般原则经济成分需要使用国有土地。但在实践中,往往陷入了两难境地:首先,从主观意志为转移的乡镇集体经济组织,希望在更广泛的资产盘活存量,以确保集体土地资产的利益实现最大化;其次,从客观条件方面的承认集体建设用地的资产,势必伴随着其他资产进入市场。盘活资产,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限制,不可避免地是不可能的。 ,湖州市为例,自改革开放以来,民营经济,民营企业的快速发展,使用集体土地建设成本低,灵活的方法的优势吸引一些尚处于原始积累的资金投资小作坊企业。因此,跨村跨乡的租约将集体存量建设用地(连同现象的厂房,机器,设备等)是很常见的。通行做法,所有的项目用地,应是前端为国有,然后通过转让,企业不堪重负,乡镇集体经济组织没有积极性。此外,抵押贷款作为拟转让行为,一次集体建设土地与建筑物表面上的按揭抵押贷款的权利,也包括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在相同的集体经济组织“的实现。因此,在目前的法律已经允许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身体扩展至所有国内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的情况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强调规划和协调,控制的前提下, ,而不应是人为制造的障碍。客观存在的实际需求,我们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应该是主要的突破。
(C)农村村民的房屋政策规定实际上是被动的宅基地大量进入城市的农民离开自己的家园,与私人交易的现象之间的矛盾
新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规定,农村居民的房子。非宅基地交易的法律。在郊区,如涉及整个队(组)农民的宅基地通过置换,复垦,宅基地交易的问题。但多数远离村庄,村民们或异地工作的城市,或亲戚和朋友离开了祖国的现象不同程度地存在。在房地产销售,势必宅基地转让。根据前几年的调查,集体土地流转,占了相当大比例的销售是在宅基地的私人住宅,农村村民各项经济活动的担保,法院裁定,保证物业(连同宅基地)转让的现象是不寻常的。是不合法的,但在这个意义上,因为建造的房屋的宅基地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农民投资。如简单的要求,拒绝处理,被剥夺农民住房,房间和地方的人为分离的私有财产的权利,纵容的私人交易行为(在政府部门拒绝处理,而客观上许多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农民住宅别墅的情况下以合理的价格点。)但是,如果追溯转移矛盾:一是现行的做法,很难界定的征收对象是土地补偿难以到位是不容易的管理 - 混合,零星村住宅规划区外的国有土地,这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国有土地,往往成为集体管理空白区域?管理不善的国家,也。
(D)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变化,以弥补低的巨额土地出让收入的使用(尤其是在国有的标志)的变化所带来的矛盾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村一级的乡(镇)所有的变化水平,例如,按照所有权与原来的集体企业联系的一般定义:在建设企业投资原是个乡(镇)土地被定义为乡(镇)级所有投资在建村,所有的村。然而,在20世纪七十年代和八十年代,乡镇企业在初始阶段使用的程序,给农民的补偿是极其有限的,方式多样。有的只安排村民到企业。一旦企业的重组,这些村民回到村里,乡镇集体(包括农民),村集体土地安置补偿费往往是落了空。因此,如果这个问题不妥善处理,侵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另一个是计划征收为国有(尤其是规划面积?土地确定为商业,房地产的目的),通常是所有权的过渡,土地价格飙升。同一批无限期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土地征用补偿,有一定的数年后,这种巨大的反差刺激之前和之后的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价格高。因此,一方面,企业要重新提交的征用手续,违反集体土地所有者的强烈,另一方面,新的私人流通的现象经常发生的集体土地,规划面积,其中各乡镇政府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房地产开发和建筑业务的空间私下转让,租赁,和其他案件时有发生。
(E)集体资产的随机性与集体土地收益之间的矛盾延伸
乡镇集体企业的发展,已经走过了20年历程,类似于国有企业的发展阶段,其发展过程中。要进行重组后,三大资产的集体经济,为货币性资产的缺乏,固定资产折旧光也差不多,剩余的土地资产,成为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整理开发,并确保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增加农民收入是最重要的资金来源。然而,很长一段时间,因为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虚的,乡(镇)政府作为最基本的国家行政机关和乡(镇)资产管理委员会作为集体所有权之间的关系,土地产权代表容易混淆,其结果往往是在集体建设用地的收入,最后成为资金不足的补充乡(镇)干部的财政资源来支付的工资和福利,农民担心会丢失土地仍然不能解决的问题。同时,相比国有土地收益由土地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的收入和支出线和约束机制,缺乏适当的制衡和监督的乡镇集体土地收益的使用实行严格的管理。
二,主要对策
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土地管理部门作为一个统一的管理者,城市和农村的土地,它的功能,除了一个统一协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的城市和农村的土地规划使用,并计划使用主要是在土地市场的培育和规范的游戏规则和公开的程序集市场条件下,通过发展,规范市场行为的各类土地,以保证国家国有,集体土地资产利益的最大化,通过合理的土地收入的分配和管理,以确保的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A)使用的控制作为一个领导者,税收的调整为手段,以确保公正地位的集体土地所有者有权处置的收益和利益的实现
正如企业重组,打破所有制界线,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公平竞争的同一起跑线上的土地进入市场的条件,也不应该不区分之间的“原产地”。具体而言,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应该进入同一市场下共同规划,税收监管和建设用地年度计划的制约。
首先,应严格限制的范围“征收”公共利益“的法律”的需求,除了对公共利益的需要,“集体土地国有,必须是等价的原则政府市场交易价格被收购。为了避免任何扩大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造成永久性的“征用”的内涵和外延。
其次,为了确保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稳定的收入流,凭借土地所有权的土地,这是必要的,以确保集体建设用地有一定的库存。工业区预留一定比例的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应保留集体土地所有权,独立的私人公园用地,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依法审批过程中),储备。能解决的矛盾,企业用地成本过高,以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收益,以确保源源不断,多数的农民增收和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
同样,通过转主要限制应该打破界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尽可能不应该受到的限制所有权,区域。除了国家法律明确要求使用的国有土地(上市土地目录列表),而一般的经济组织和个人可以选择使用集体建设用地。
最后,在集体建设用地带来的土地收益分配一个合理的基础上。一般情况下,国家不参与分配。但是,通过充电级差地租和土地增值税和其他形式的国家投资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的协调发展,以获得相应的回报。
(B)的市场价格为基础的权利,依靠各种细化,建立一个完善的集体基准地价体系和地价评估系统
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进入市场的核心问题是土地产权明晰和确定的价格。但是,中国的基准土地价格系统是相当不完整,占领一半的土地建造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正确的,财产权利本身和已经不被认可的价格体系是空的,典型的例子是在“担保法”规定的仅集体土地不能设置抵押权人,只有在房地产抵押贷款,土地可以只抵押。因此,集体土地推向市场,是必须尽快完善各种权利,建立适当的保费及保费评估系统。具体情况如下: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包括股份价格),其转让价格。内部转移价格适用于保留的集体土地的集体所有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和租赁价格。适用于短期的租金,支付租??金交纳土地收益。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和抵押贷款的价格。适用于所设定的价格时,集体土地抵押融资。
集体农用地转为集体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对于补偿,承包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过程中,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程序。
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有偿,强制购买价格(不包括土地征用的公共利益的需要)。凭借土地所有权的最终归属是一次性购买价格,除了补偿安置合同的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还应该包括价格,预期收益的包裹可以享受后使用一个永久的改变。此外,价格不应该是一个土地单位支付,应支付的未来土地所有者 - 国家。现在有一个比较笼统的说法,归因于工业用地出让以较低的成本,降低土地成本,降低投资门槛,。词实际上是混淆了一个基本的概念,公司购买一定数量年的土地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国家应该是谁享受的企业,而不是牺牲的慷慨集体土地所有者的费用。
(C),以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促进土地市场的一体化为目标,集体建设无用的流量到一个统一的,有秩序的市场管理轨道
为了促进集体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有形市场,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和逐步实现集体土地市场规则来配置资产的目标,同时也为了拓宽供应渠道,建设用地,缓解土地压力,必须是集体建设用地纳入统一市场,充分利用固有的信息在国有土地市场的运作机制和渠道,实现产权和市场管理。
首先,请储备好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资产的经营和管理达到一定的人口,使存量建设用地的工业园区建设,以供应市场对土地的需求,通过土地置换,收购方法保留集体建设用地。
其次,需要一个良好的供应。积极探索有效的方式,以促进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市场机制。有形市场的土地,这是必要的,逐步建立和完善系统的公布,宣传,并尝试采取有效的土地招标拍卖。
最后,做好溢价关闭。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土地价格和流通的,应当委托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同时,土地价值的升值,应上缴的增值税,收费应该是合理的批准。
(D)规范资本管理“抓手”,以确保集体土地收入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和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作用
集体原则上应预留的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农民的土地安置补偿费,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的发展,土地开发整理,以及设立企业,包括投资,等等,所有成员不断寻求源源不断的收入或直接或间接的集体经济组织。
直接在项目审批,筹集资金。规定的比例分配给本集体经济组织。
集体土地收益设立的资金账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方法。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的所有成员的集体经济组织,非用于其他目的;
建立一个监督机制,加大对集体土地的收入和支出管理的透明度,并促进基层建立一个廉洁的政府。和监督部门,土地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按照各自的权利,责任和转移中加强管理和监督,以防止侵犯农民和腐败产生的利益。
(E)体制机制创新为保护依法行政的前提条件,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尽快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从根本上为保护和维护土地权利人的利益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和系统,它从根本上是不可能的。
首先,尽快制定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管理办法,包括范围,形式,程序,规范工作区域均衡政策。
其次,要健全和完善土地登记制度,使用前,在整个管理,解除土地使用集体土地担心保护的利益的权利。要完善各种权利和完善各项登记,如土地收益,抵押情况的收集。
更重要的是,为了使集体建设用地,包括在现货市场的规范运作的轨道,最终一定要有保障的法律和法规。否则,一旦涉及诉讼。政策毕竟是不合法的,不安全的土地使用者的替代品。大量的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客观存在,呼吁尽快出台有关法律,法规。
早在300年前,着名的英国经济学家威廉。小资们有意义的土地被称为“母亲的财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从严格意义上讲,应提交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证实,在10多年的实践,许多城市正是通过滚动土地发展,完成的的现代化必要的资本积累。它也适用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从根本上取决于广大农民的生存。为了以维护农民的利益,占全国总人口的绝大多数,集体所有的土地不能最终取代国有土地所有权,换句话说,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能牺牲了广大农民的(特别是对于这一类的弱势群体)的集体利益费用。
总之,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既要反映的补偿,期限,“流动的总体要求的变化,但也考虑到国家利益,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三个。保驾护航,到一个统一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土地有形市场,真正的目标的两个物业综合管理的法律,法规。
⑽ 个人小企业怎么申请工业用地
现在工业用地必须经过招标拍卖挂牌(招拍挂)出让才能取得,并坚决执行全国最低价标准。
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期限内缴纳出让公告规定的投标、竞买保证金,并根据申请人类型,持相应文件向出让人提出竞买、竞投申请。
出让人应当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申请人的投标或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的,取得投标或竞买资格者不得少于3个。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招标出让的,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同时向中标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拍卖挂牌出让的,经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后,拍卖人或挂牌人与竞得人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向竞得人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批准文件。
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活动结束后,中标人、竞得人应按照《中标通知书》或《成交确认书》的约定,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出让人应当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以及土地有形市场等指定场所向社会公布。公布出让结果应当包括土地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土地级别、容积率、出让年限、供地方式、受让人、成交价格和成交时间等内容。
出让人公布出让结果,不得向受让人收取费用。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受让人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并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建设用地批准书》确定的时间和条件将出让土地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按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依法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出让手续全部办结后,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对宗地出让过程中的用地申请、审批、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签订合同等各环节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整理,并按规定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