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垃圾清运许可证怎么办
需要2个许可证1个资质:
1、道路运输许可证---交管局发 。
2、垃圾清运服务许可证-建设厅发 。
3、垃圾清运资质等级证书---环卫行业协会发。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行政事项及名称:《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的办理及审查换证(每三年一年审)。
二、主办机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管理工作。
三、法律法规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
四、审批范围和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五、办事流程:
(一)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确定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对象或中标人;
(二)中标人或中标单位先向其发包方(各街道办事处)提供申办相关许可证及街道初审的资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三)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完成初审工作后,再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提出办理相关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审查资料;
(四)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再次审查相关申办资料及资格后,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省环境卫生协会申领相关许可证的编号及全省统一印制的相应的空白证件;
(五)最后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向相关企业或其中标方填写并发放相关《许可证》。
六、申报材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Ⅱ 盐城市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许可证是哪个部门办理
摘要 目前垃圾分类处理资质证书办理机构主要有以下三种:
Ⅲ 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是在哪个部门办理
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是在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管理局办理,以荥阳为例,荥阳市的建筑垃圾运输资质就是在荥阳市城市管理局(荥阳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办理的,所需材料为:
1、车辆清单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2、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有关运输车辆运营、安全、质量、保养、行政管理的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的证明材料;
4、运输车辆具备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或密闭苫盖装置、安装卫星定位系统的证明材料。
关于建筑垃圾清运的规定。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三条施工单位不得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第十四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以上内容参考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建筑垃圾清运许可
Ⅳ 垃圾清运许可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办理垃圾清运资质证书需要的材料:
1、注册资本满10万元;
2、企业营业执照;
3、法人身份证;
4、企业简介;
5、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账号;
6、机械、设备、车辆的停放场所及办公驻地情况证明一份;
7、垃圾分类运营资质申请表8、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9、垃圾分类运营专业人员培训证书复印件(3人以上)0、有关垃圾分类运营量管理文件、作业标准和质量验收制度11、垃圾分类运营的专用产品、专用的设备清单12、企业上一年的财务报表13、一年内有关油垃圾分类运营的业务合同。
14、车辆数量及运行情况证明复印件一份;
15、技术、质量、安全和监测管理制度及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说明一份。
法律依据:《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 第一条 办理垃圾清运许可的条件和程序如下:
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活动。
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根据中标单位申请核发服务许可证。
Ⅳ 道路运输许可证在哪个部门办理
法律分析:道路运输许可证是在当地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办理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十条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提交符合本条例第八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事县级行政区域内客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二)从事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跨2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其共同的上一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三)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向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依照前款规定收到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审查完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运输的车辆配发车辆营运证;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对从事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客运经营的申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依照本条第二款规定颁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前,应当与运输线路目的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报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决定。
Ⅵ 建筑垃圾运输资质是在哪个部门办理
应该是当地的城市执法管理局
Ⅶ 垃圾清运许可证在哪里办
法律分析: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
法律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环境保护部关于规范城市生活垃圾跨界清运处理的通知》 一、严格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准入
(一)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活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可以依法采用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形式,通过招标等公平竞争方式选择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从事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根据中标单位申请核发服务许可证。
(二)加强垃圾清运处理服务单位资格核查。承接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具备从事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的相应能力并满足有关资格条件。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服务承接单位申请材料真实性审查;对服务承接单位办公场所、垃圾清运机械设备、垃圾处理设施场地等情况,要组织专家进行实地核验。
Ⅷ 你好,请问物业服务 生活垃圾清运许可证在哪办理,应该找哪个部门
城市管理环境卫生部门。
Ⅸ 垃圾清运资质如何办理
垃圾清扫收集运输服务企业资质办理的条件具体如下: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要求年检复印页清晰;
2、公司章程、企业的管理制度和企业标准等文件;
3、垃圾清扫收集运输专业设备、设施明细表(主要设备提供图像资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5、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上年度的审计报告或企业开户行开据的资信证明;
6、企业法人、主要经营管理人员、业务人员、财务人员的学历复印件;
7、提供近一年来两例相关项目证明(项目合同书或甲方出据的证明材料、附带项目方案及影像资料); 必要时,预约现场考察;
8、提供5人以上的社保单;
9、企业获得荣誉称号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办事流程具体如下:
1、直辖市、市、县建设(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招投标等公平竞争方式作出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许可的决定,确定颁发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具体对象或中标人;
2、中标人或中标单位先向其发包方(各街道办事处)提供申办相关许可证及街道初审的资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3、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完成初审工作后,再向区城市综合管理局提出办理相关许可证的申请,并提供相应的审查资料;
4、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再次审查相关申办资料及资格后,向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或省环境卫生协会申领相关许可证的编号及全省统一印制的相应的空白证件;
5、最后由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向相关企业或其中标方填写并发放相关许可证。
6、申报材料: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关专业人员资质及执业证件、专业车辆合法的道路经营许可证及行驶证、固定办公场所及相关机械、设备、车辆、船只等停放场所的租用协议或房产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三十九条 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的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提供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有关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并执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Ⅹ 垃圾许可证在哪里查
垃圾许可证在不可以在网上查,因为我们都没有这个权利,这些检查都是只有卫生监督部门才可以查的。
依法实施垃圾清运处理服务许可。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许可;未经许可,不得从事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服务活动。
二次污染:
⑴化学制品在高温焚烧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物质污染。
⑵空气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包括硫化物、碳化物等物质)污染。
⑶汽车工业产生的化工垃圾对环境的污染,柴油汽车尾气的重度污染和低量的慢性污染。
⑷生活垃圾在燃烧时产生的其他有毒有害性物质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