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县级以上“电力管理部门”现在是哪些部门
《电力法》第六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具体到省、市级电力主管部门是省市人民政府中的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具体到县级:是县区人民政府的发改经贸委。
电监会只是一个事业单位,无行政执法权,只是一个授权单位(即:法律授权才有执法权,不像人民政府就赋予执法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六条国务院电力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贰’ 供电局归国家直管吗
供电局不归国家直管,不具备行政职能,但是供电局是国有企业。
供电局实际上是地方的供电公司,负责地区电力资源调度和维护。将电能通过输配电装置安全、可靠、连续、合格的销售给广大电力客户,满足广大客户经济建设和生活用电的需要。
上一级是省级电网公司,然后省级电网公司归属两大电网集团,分别是国家电网集团和南方电网集团。两大电网公司是中央直管的国有独资公司,在2002年电力改革之后行政管理职能移交经贸委。
所以两大电网集团归属国家经贸委,供电局是归属电网集团下的子公司,管辖权归属省级电网公司。
(2)古交工业架电归哪个单位管扩展阅读:
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由国家电力工业部直供直管的供电企业,都称之为供电局。省级电力工业局在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机构,在电力体制改革前,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省级以下的供电企业无行政管理职能,只负责生产销售。1988年后,部分地级市供电局更名为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都叫供电局。
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后,撤销了电力工业部,国家电力公司被划分为五大发电集团和两大电网公司,省级电力工业局被撤销,行政职能划入省级经贸委,省级电力公司作为企业不再具有行政职能。地级市电业局、县级供电局更名为供电公司。
但由于中国国情和老百姓的接受度,更名并不彻底,很多地方仍然使用电业局和供电局的称谓,在部分老百姓心目中,并不把供电局当做企业看待,而依然当做是一个行政事业单位。2005年6月起,南方电网公司号称为了公关需要和老百姓的习惯,将各地供电分公司更名为供电局。
参考来源:网络:供电局
‘叁’ 电力安全监管归属于哪个部门是安监局吗
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1-09-29
‘肆’ 有谁知道国家供电局归哪个部门管里
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9日,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公司以建设和运营电网为核心业务,承担着保障安全、经济、清洁、可持续的电力供应的基本使命。
国家发改委管理的国家能源局负责电力能源的行业管理。
‘伍’ 请问供电局是属于政府哪个部门
它是一个属于国有企业性质的部门。。
但同时也是国家的行政单位。。。
是对当地电力进行相关的管理,规划和建设的一个有偿服务性公司。
下有:计生科,物质科,设计院,变电站!篈!!!
‘陆’ 县工业公司属于哪些单位管
看县里的配置情况。一般由工商部门管理企业。
工商行政管理,是指国家为了建立和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通过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等机关,运用行政和法律手段,对市场经营主体及其市场行为进行的监督管理。建国初期,政务院财经委员会内有中央外资企业管理局和中央私营企业管理局,1953年两局合并,改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10年动乱中并入商业部。1978年9月重新恢复,改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2001年4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升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国务院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直属机构,是经济监督机关,也是行政执法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是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的最高职能部门。
‘柒’ 供电所是否由哪个行政单位所管的
上归县供电局管理,隶属于当地人民政府管理。
‘捌’ 电力局由哪个部门管
各地供电公司行业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以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为例,机构职能中明确提出,依法行使全省电力行政管理职责,协调电力运营中的有关问题,培育电力市场,参与制定交通产业发展政策。
同时《电力法》中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在2002年电力体制改革之前,由国家电力工业部直供直管的供电企业,都称之为供电局。省级电力工业局在作为地方行政机构,既有行政职能又负责生产销售,所以省电力工业局是政企合一的机构,
在电力体制改革前,各省电力工业局和省电力公司是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省级以下的供电企业无行政管理职能,只负责生产销售。1988年后,部分地级市供电局更名为电业局,县级供电企业都叫供电局。
(8)古交工业架电归哪个单位管扩展阅读
辽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内设机构(省国防科技工业办公室)设18个内设机构:
1.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安全、保密、信访、督查督办、舆情应对等工作,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外事工作。
2.综合处。
围绕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产业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形势及重大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承担重要文件和综合性文稿起草工作,收集、整理、发布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信息,负责政务宣传工作。
3.策法规处。
分析国内外产业发展动态和趋势,组织工业和信息化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提出年度研究课题总体安排的建议。组织起草工业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工作。
4.行政审批处。
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拟订行政审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现场勘查、专家论证和技术审查等工作,负责提出行政许可决定和行政许可证照发放,组织协调办理与省直部门联合行政审批事项。
5.投资与规划处(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督查办公室)。
拟订全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省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和基金安排的意见,按权限承担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和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的相关管理工作。
6.产业政策处。
归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产业政策相关工作,组织拟订全省工业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及管理创新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工业行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工业行业准入,提出服务型制造的发展政策。
7.经济运行处(中直企业协调联络处)。
牵头承担工业增加值指标任务,监测分析全省工业经济日常运行,分析国内外工业形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运行的有关政策措施建议,负责产业集群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8.制造强省建设推进处(省制造强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担《〈中国制造2025〉辽宁行动纲要》的组织实施与统筹协调工作,研究提出推进制造强省建设工作的政策措施,承担全省智能制造工程的组织和实施工作,负责全省智能制造项目的管理和推进工作。
9.装备处(省汽车工业办公室、省船舶行业管理办公室)。
负责全省装备制造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
10.石油化工处(省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办公室)。
负责全省石油化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
11.冶金处。
负责全省冶金(钢铁、有色、黄金、稀土)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
12.轻工处。
负责全省轻工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
13.建材处(省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
负责全省建材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并实施镁、硼资源开发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
14.电子产业处。
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指导行业产业集群发展、技术创新和安全生产工作。
15.纺织处。
负责全省纺织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
16.医药处。
负责全省医药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负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和产业基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及项目的审核和推进工作。
17.电力处。
负责全省电力行政执法与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电力运行态势,平衡电力资源,拟订下达电力供需调控计划,监督指导电力调度,协调解决电力运营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市场建设及监督管理工作,
指导全省节约用电工作,组织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负责监督指导电力设施保护工作,参与拟订全省电力行业规划,参与电力工业行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的前期工作,推进行业技术进步,参与电力价格调整和整顿等管理工作。
18.软件服务业处。
负责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产业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行业经济运行的信息采集、分析和预测,组织推进软件技术、产品和系统研发与产业化,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和升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