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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局具体分管哪些单位

发布时间:2022-07-05 13:39:41

⑴ 市煤炭工业局下设的科室和机构

1989年省政府批准《广东省省属煤矿企业承包经营实施办法》。同年6月,省财政厅根据省政府精神,决定对省属煤炭非原煤企业,包括309厂等4个工厂,省煤矿机械公司等13个公司和煤炭职工疗养院共18个企业,由省煤炭工业总公司统一对省财政实行承包。�

(三)企业领导制度�

1954年在煤矿曾经推行过以作业计划为中心环节的计划管理和一长负责制,但试行不久,一 长负责制就停止实行了。1956年在企业中普遍推行党委领导下的局矿(厂)长负责制。1966年 5月“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全省煤炭企业管理普遍受到冲击,各单位先后实行军事管制。

1968年以后各单位相继成立了以军队代表、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参加的三结合“革命委员会”,实行一元化领导。�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共中央颁发了《工业三十条》,全省煤炭企业的各级“革命委员 会”相继撤销,重新任命了局、矿、厂长或经理,建立健全了行政指挥系统,党委办事机构 与行政机构分开,并恢复工会与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活动。�

1981年在省属煤炭企业中试行党委领导下的矿长负责制和经济责任制。�

1982年后,全省各煤炭企业的局、矿、厂、处逐步建立了“党委集体领导,厂长行政指挥,职工民主管理”的企业领导体制。1984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在国营工业企业中试行厂长负责制的通知。198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正式颁发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厂长工作条例》,把厂长负责制作为企业的根本制度肯定下来。1987年煤炭工业部下发了《关于认真贯彻三个条例,全面推广局(矿)长负责制的通知》,自此广东省煤矿企业在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全面推行局、矿长负责制。局、矿长负责制的推行,明确了局、矿长在企业管理中的中心作用,建立了以局、矿长为首的经营管理系统,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实现了统一的领导和指挥。局长是企业的法人代表,对本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其它行政工作实行全面领导,负有全面责任。同时实行了局、矿长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离任审计制度。�

实行局、矿长负责制后,各级行政领导责任制随之建立起来,其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行政领导正职,对本单位的生产行政工作实行全面统一领导,并对其上级行政领导负责;各级行政副职,对自己分管的工作实行主要领导,并直接对本级行政领导正职负责。在煤矿生产技术管理方面,除局、矿长负全面责任外,均设一名副局、矿长分管煤炭生产技术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在局、矿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煤炭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上级机关和局、矿长对煤炭生产技术工作的决定和决议,行使其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职能。�

二、机 构�

(一)省煤炭主管机构�

清末,矿业由劝业道督办。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政府,广东宣布独立。是年11月10日,广东军政府正式成立,下设实业部(部长王庞佑),后改为实业司,管理全省矿业。民国元年(1912年)4月,广东军政府改为广东都督府,保留实业司(司长关景焱木),司内设矿务课。民国3年(1914年)5月23日,广东巡按使公 署成立,设政务厅(厅长郑谦),厅内设实业科管理矿业。民国5年(1916年)7月,广东省长公 署成立,矿业继续由实业科管理,后又改归财政厅矿务科管理。民国10年(1921年)独立设矿 务处。民国14年(1925年)7月1日,国民政府在广州成立,7月3日首届广东省政府成立,矿业 先由商务厅(厅长宋子文)、后由实业厅(厅长李禄超)第三科掌管,并在省内分区派设矿务专 员办事处。民国17年(1928年)7月,第四届广东省政府设建设厅(厅长马超俊)接手矿业管理 ,厅下设第五科直接掌管,并在全省分四个区设立矿务专员办事处,派出矿务专员,对辖区 内各县矿务实行管理。省建设厅一直维持到民国38年(1949年)10月第十二届省政府止。

民国17年(1928年)7月第四届广东省政府建设厅矿务辖区系统图� 图7-1�=00037007002001001001027

建国后,1949年12月,广东省人民政府设立工业厅,综合管理全省工业,该厅下设重工业处,管理全省重工业(含煤炭工业)。1958年4月,组建省重工业厅,厅内设矿产处,管理全省 矿业。同年8月成立广东省燃料工业厅,对全省煤炭和石油工业实行行业管理。1966年5月恢 复省重工业厅。1969年3月成立广东省矿山冶金煤炭工业公司“革命委员会”。1970年1月广 东省煤炭工业管理局成立。1971年8月,改为省燃料化学工业局“革命委员会”。1974年8月 ,恢复省煤炭工业管理局。1980年成立广东省煤炭工业厅。1983年6月改组为广东省重工业 厅,翌年8月,成立广东省煤炭工业总公司,至1990年未变。��

1949~1990年省煤炭工业行政管理机构名称和领导班子成员一览表 � 表7-1�

1961~1990年广东省煤炭工业主管部门中共组织领导成员名单表 表7-2�

(二)地(市)及重点采煤县煤炭管理机构�

省级煤炭工业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后,各地(市)县先后建立了煤炭主管部门,形成了全省煤炭工业行业管理网络。�

1�韶关市煤炭工业总公司�

韶关是广东省产煤最多的一个地区。1967年成立的韶关地区工业工作站,负有全地区工交企业的管理职能。1971年11月24日,地区行政公署撤销工业工作站,成立韶关地区燃化工业局,主管燃料(煤炭)、化学(化工及化肥)生产。1977年9月,随着煤炭生产的发展,撤销燃化局,设地区煤炭工业局。地区煤炭工业局负责全地区煤炭生产、安全、物资供应、产品销售等管理工作。1983年8月5日地市合并,韶关地区煤炭工业局与原韶关市冶金局煤炭科合并成立韶关市煤炭工业公司。1984年9月27日将韶关市煤炭工业公司改为政企合一的韶关市煤炭工业总公司,该公司除设机关科室外,下设燃料公司、煤炭物资公司、煤气公司,并直接管理市属芙蓉山、腊石坝两个煤矿企业。1988年初分市,区辖阳山县、连县、连南县、连山县、佛冈县划归清远市。�

2�梅州市煤炭工业公司

⑵ 工信局主要管什么单位

根据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拟定近期和年度工业发展目标;监测、分析和评估工业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等。

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职责为:拟订实施行业规划、产业政策和标准;监测工业行业日常运行;推动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管理通信业;指导推进信息化建设;协调维护国家信息安全等。

作为行业管理部门,主要是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指导行业发展,但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在中国的重点大学中,工信部直属高校共7所,工信部共建高校共5所。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外保留国家航天局、国家原子能机构牌子,代表国家参加国际航天组织、国际原子能机构及其他政府间国际组织和有关活动,履行有关职责。委托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承办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的有关工作。

原信息产业部所属事业单位和原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的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7所直属高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国机电设备成套服务中心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其他所属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⑶ 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干什么的

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有关工业和信息化以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政府规章草案,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军民融合发展。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发展规划,提出调整建议。

(三)负责工业经济运行,协调解决工业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全市工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态势,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

(四)指导各县区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按规定权限,审核工业和信息化建设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管理重大项目技术改造投资工作。

(五)指导并监督全市工业和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节能降耗和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广应用节能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新兴产业、信息服务业、软件服务业发展。指导引进工业企业技术装备化创新。

(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宏观指导。拟订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协调工业用电保障供应。

(七)贯彻执行国家及省数字经济发展和信息化建设的方针政策,统筹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承担电子信息产业的行业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全市数字经济发展工作,协调数字经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数字经济工程,规划全市数字经济发展。指导协调信息化生产和传统行业的信息化改造,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拟订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负责现代物流业的行业培育和管理。

(八)拟订对外开放有关投资促进的政策措施和招商引资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以市政府名义参加的国内外各类经济协作活动的组织工作。

(九)负责全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建立监督出资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负责出资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拟订出资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指导推进出资企业改革和重组,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负责国有资产经营财务监督、风险控制,完善出资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十)负责本行政区域无线电管理、监测工作。根据审批权限实施无线电频率使用许可,审查无线电台(站)的建设布局和台址。

⑷ 地方的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是做什么的是事业单位吗谢谢了,大神帮忙啊

1、地方的工业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职责为:

(一)提出地方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

(二)制订并组织实施地方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地方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工业用电监测,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有关工作;

负责本地区药品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发挥工业相关行业协会纽带作用,加强对行业、企业发展态势的把握。

(四)负责提出地方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投资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转型升级(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安排的意见。

(五)负责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和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六)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市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参与拟订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规划,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九)推进地方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相关行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

(十)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民营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

(十一)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负责二轻集体工业联社资产的经营和管理。

(十三)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食盐专营管理。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市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2、地方工业和信息化局不是事业单位,是政府行政管理机构(公务员编制)。

(4)工业局具体分管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地市级的工业和信息化局一般设置有以下机构(科室):

1、 办公室

2、政策法规处

3、规划处

4、科技处

5、节能与综合利用处

6、运行监测协调处

7、 中小企业处

8、安全生产管理处

9、原材料工业处

10、装备与电子工业处

11、消费品工业处

12、两化融合处 04-04

13、对外经济合作处 04-04

14、军民融合综合协调处 05-09

15、军民融合产业推进处

⑸ 县工业局是干吗的

一、主要职责

1 、监测分析全县工业经济及民营企业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其年度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完善企业信息服务体系,组织协调解决工业经济及民营企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针对工业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状况向县委、县政府提出发展意见和建议。

2 、负责工业和民营企业统计工作,研究制订全县工业和民营企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组织拟定促进工业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收集、整理、分析、发布相关经济信息。

4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企业技术进步有关政策,指导技术创新、技术引进。负责工业和民营企业员工的业务、技术培训。

5 、负责本系统企业改制工作,并处理好已改制企业的善后事宜。指导民营企业的改革与发展,推进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研究提出促进骨干龙头企业膨胀发展的政策、措施,牵头组织企业集团的组建;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创业辅导体系和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及行业协会建设。

6 、指导、推进全县工业和民营企业产业结构、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研究制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战略和对策措施。协调乡镇工业园区建设和企业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

7 、负责工业和民营企业新上、技改项目的统计、监控、督导和协调工作。

8 、负责企业资产评估和内部审计工作。

9 、负责全县新型墙体材料革新,牵头组织制订煤炭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煤炭市场的清理整顿和规范管理。

10 、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东光县工业促进局内设 6 个职能机构。

(一)行政股室 4 个即:

1 、办公室

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机关文秘、考勤、值班、政务信息、档案、车辆管理及后勤等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工作及领导批办事项的落实,协调机关各股室的关系;负责机关及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协助党委处理日常党务工作。负责机关政治、业务学习;协助搞好党建、工会、青年团、妇女、武装等工作。协助做好稳定和矛盾排查工作。

2 、劳动人事股

负责机关人事资料登统管理、工资调整、公务员考核工作;组织协调本系统职称评审、人才引进及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批办手续和善后服务。协调企业做好退伍军人安置优抚、失业人员低保工作。参与企业改制提供政策服务。配合做好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

3 、计财股

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工作,协助领导制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指导全县工业和民营企业财会工作;负责全县工业和民营企业财务和统计报表,监测全系统经济运行情况;掌握改制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各种统计数据。做好企业财会和统计人员的培训工作。

4 、企业管理股

掌握全县工业和民营企业发展情况和动态,研究制订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指导工业骨干企业和民营企业改革与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指导、推进产业、产品结构调整,研究制订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战略和措施;研究提出实施工业和民营企业的地方性优惠政策和办法;负责创业辅导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及行业协会建设;负责全系统招商引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系统年终经济考评、考核工作。

(二)内设事业机构 2 个即:

1 、项目信息中心

贯彻实施国家产业政策,研究提出工业和民营企业项目投资目标,定期或不定期向企业发布项目信息;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县工业和民营企业新上、技改项目建设动态,并定期汇总上报;组织、协调本系统新上项目的论证、考察工作,帮助、指导企业起草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建议书;负责全县重点工业项目的督导、检查和协调工作;组织本系统项目工作业务知识培训,努力提高项目工作运行质量。

2 、资产评估事务所

资产评估事务所是经县政府批准成立的内设事业机构,在业务上隶属沧州狮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系统企业的资产评估、企业年检、公司设立验资和审计工作;负责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及运行工作。

三、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东光县工业促进局行政编制 10 人,直属事业和全额事业编制 24 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 11 人。科级领导职数 3 人,其中,局长 1 人,副局长 2 人。

⑹ 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的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石家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设21个内设机构: 组织拟订并实施高技术产业中涉及工业和信息化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国家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推进全市工业行业技术基础工作;组织全市重大产业化示范工程;组织实施有关国家和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相结合。
负责提出推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小企业创业辅导基地建设和管理;指导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应用。 (石家庄市电力办公室)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市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措施;统计并发布工业经济运行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相关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煤、电、油、气及交通运输调度工作,组织重要物资的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电力行业管理和行政执法;负责电力年度供需平衡、资源配置和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市政府“三电”办公室、市政府工业50强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清理整顿“五小”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石家庄市稀土办公室)
承担全市钢铁、有色、黄金、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材料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原材料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承担稀土行业管理职责;负责煤炭经营资格、黄金开采和生产资格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煤炭市场监管;承担农业化学物质行政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承担通用机械、汽车、民用飞机、轨道交通机械制造业等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战略、规划;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贴息资金意见;承办需国家和省、市平衡建设条件的装备工业固定资产投资前期项目(含利用外资项目)的申报和审批工作;提出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建议并组织实施;依托国家和省、市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协调军工企业有关工作;指导安全生产工作。

⑺ 工业和信息局是干些什么

(一)负责全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对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全市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和信息化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地方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战略和目标的研究制定、收集、整理,发布经济和信息化信息。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经济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调节经济日常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和重要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负责全市煤炭经营监督管理。负责工业、信息化的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和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参与交通运输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推进全市现代物流业的发展。

(三)制定贯彻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实施意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研究提出产业发展方向和重点行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提出优化产业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的政策建议。负责信息产业园区、乡镇工业和中小企业集中区规划建设的指导与服务。参与各类工业园区的业务指导工作。联系和指导有关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中介组织的工作。

(四)负责全市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拟订技术改造投资规模与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及年度计划,按规定申报、审批、核准、备案技术改造投资项目,负责相关国家和省专项计划项目的申报、实施和督查。

(五)研究拟定推进产业技术进步、企业技术创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以及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的政策措施。按照分工,组织拟订有关新兴产业的发展规划,负责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在工业、信息化领域的落实。组织推动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组织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申报工作。负责实施企业信息化试点示范工程,推进产学研结合。指导企业质量管理,推进实施名牌战略。

(六)参与全市能源规划编制,跟踪重大建设项目工程进度。负责协调电力、煤炭生产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统计工作。编制电力、煤炭生产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年度电力电量平衡。负责热电联产的有关工作。推动新能源装备产业发展。规范煤炭经营,推进煤炭市场建设,协调煤炭供需平衡。

(七)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分析全市经济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全社会节能减排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社会节能以及工业、通信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促进的规划、计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和节能评估审查工作。组织指导环保产业发展。

(八)提出行业规划、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方向、重点和项目布局。发布产业信息,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相关行业产业政策相符性审查和生产许可准入等事项,负责行业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有关工作。按《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要求承担相关工作。负责盐业、烟草工业和专卖管理的联系协调工作。

(九)指导企业发展科技服务业、工业设计、会展业和售后服务业等,指导地方发展总部经济。负责引导企业开拓市场。监测分析产品市场运行和重要原材料的供求状况并组织调控。拟订企业开拓市场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建立产品市场营销体系。

(十)指导工业、信息化领域利用外资工作。负责工业制成品进出口动态监测。按分工编制全市有关重要商品、原材料的进出口总量计划编制并监督执行。指导生产企业的自营进出口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产品配套协作。开展工业、信息化领域的对外合作交流。

(十一)负责推进服务企业工作体系建设。指导各种经济成分企业的改革改制改组改造,规范企业行为。制定并组织实施培育发展大企业大集团、行业龙头企业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管理创新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协调企业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承担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指导企业内部法律工作。指导和组织经济管理干部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培训,建立相应的人才评价体系,推进企业智力引进工作。

(十二)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工作。组织制定相关政策并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指导协调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发展,推动跨行业、跨部门的互联互通和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共享。

(十三)负责提出信息化投资的规模和方向,提出国家和省对口部门和本市用于信息化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建议。按规定负责部门预算内的政府信息化项目的审核,组织规划重大信息化建设项目。

(十四)拟订全市无线电频率规划。负责全市无线电频率的分配与管理。负责无线电台(站)设置审批、无线电监测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负责无线电监测、干扰查处,维护空中电波秩序。

(十五)负责协调维护全市信息安全及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与基础信息网络的安全保障工作,协调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承担跨部门、跨地区和重要时期的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工作。

(十六)负责中小企业发展的综合指导与协调。拟订发展中小企业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规划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创业基地建设,推进中小企业自主创新,促进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调整。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推进中小企业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

(十七)负责组织推进“诚信宿迁”发展战略的实施。统筹协调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建设。推动建立面向个人和企业、覆盖社会经济生活各方面的社会信用体系。

(十八)根据市人民政府授权,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督,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十九)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进行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交国有资本收益,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按照出资人职责,负责督促检查所监管企业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等工作。负责企业国有资产基础工作,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规章、制度。

(二十一)负责民爆器材生产和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民用船舶行业管理,负责船舶行业生产许可。

(二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7)工业局具体分管哪些单位扩展阅读

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在原信息产业部、国防科工委的基础上,于2008年3月根据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决议设立的。

2008年3月1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决定》,批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方案规定:“组建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工业行业管理有关职责,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核电管理以外的职责,信息产业部和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的职责,整合划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组建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国家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不再保留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⑻ 工信局下属有哪些单位

下属单位共有23个。

1、国家计算机网络应急技术处理协调中心、国家无线电监专测中心(国属家无线电频谱管理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国内专用通信局、人民邮电出版社、人民邮电报社、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电子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2、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中国电子产品可靠性与环境试验研究所、电子工业出版社、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电子信息行业分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与集成电路促进中心;

3、工业和信息化部通信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国电子工业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中国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国家信息化专家咨询委员会秘书处、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

⑼ 工业和信息局主要干什么

其前身是经贸委,简称工信局。直接隶属于政府,是政府的一个部门。
经信局是经济和信息化局的简称,主要负责地方经济贸易管理、信息化管理工作,也就是机构改革前的经贸局、经贸委,加上信息化管理职能。

具体来说:
(一)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经济和信息化规范性文件;负责拟订全县工业和信息化的发展战略目标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负责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负责全县工业企业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减轻工业企业负担;负责三峡库区淹没工矿企业破产、搬迁、关闭工作和结构调整工作;推进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指导协调全县工业经济发展、工业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企业布局调整。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国防科技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县工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非公经济的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汽车、摩托车、装备、原材料、电子信息、消费品等工业系统行业管理;负责推进中小企业创业基地、中小企业的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维权投诉工作,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负责协调减轻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负担工作指导协调和促进乡镇工业经济发展。
(三)负责拟订工业调控目标并贯彻落实;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产业经济运行态势;承担振兴装备制造业组织协调的责任;承担全县工业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统计分析、预测监测的责任;提出调控目标、措施和建议;协调解决行业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工业企业、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信息产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四)拟订工业、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相关的支持政策、技术规范和标准;负责信息网络安全技术、设备和产品的监督管理;负责信息安全技术的引进、开发和创新工作;负责指导推进经济领域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负责跨行业、跨部门面向社会服务网络的互联互通;协调推进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等基础性工作;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协同有关部门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牵头推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融合发展;促进“三网融合”体系建设和制度创新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
(五)拟订行业管理规划和起草行业规范性文件;负责冶金、建材、化工行业管理,承担建材基础建设技术改造项目的行业审核及验收工作,承担生化、制药、化肥生产资格的申报。
(六)负责全县电力、天然气等行业的行政管理、行政执法;负责全县电力、自来水、天然气等的统一调控;负责落实市“三电”办电力调度指令;负责协调全县电力、天然气、广播、电讯线缆管网设施保护工作;织织协调“三电”工作,指导盐业行业管理。
(七)组织起草全县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规范性文件;指导和推进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负责全县资源综合利用,节约能源、减少工业排放、清洁生产工作;负责上报企业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成果,协调政策落实工作。
(八)研究和规划竟争性行业投资布局,指导除国家拨款以外的工业企业投资和商业性银行贷款方向,负责全县工业技术改造、信息化项目核准和备案登记;负责工业和信息投资工作;协调全县工业经济运行中的财政、金融、监测、分析资金运行态势,实施资金的综合平衡;参与全县财政、金融政策的研究制定。
(九)拟订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规划,推动全县工业技术进步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指导全县工业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组织工业领域重点新产品开发,用高新技术及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指导和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和实施。
(十)指导全县规模以上(除煤矿企业以外)工业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分析和发布国内外经济信息,向政府提供国民经济、工业经济、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乡镇企业、信息产业的运行特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
(十二)负责工业企业和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业企业培训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十三)负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承担相关信息安全管理的责任统一配置和管理全县无线电频谱资源,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
(十四)承办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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