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宁夏平罗县车辆管理所在哪,主要办理什么业务
大致位置在平罗沙湖造纸厂附近
❷ 宁夏车管所新车入户流程
简称:(新车落户)(新车挂牌)(新车上牌)(新车上户)(新车入户)工作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车主)提交相关资料:
1.机动车辆:
2.其它证明材料:
①购车发票(属于调拨车辆的提交调拨单):
②车辆合格证(进口车辆海关证明);
③车辆购置附加税凭证;
④交强险凭证;
⑤单位车辆需出具介绍信并注明经办人;
⑥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机构代码(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个人为身份证];
3.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人申请表"(单位加盖印章)。
4.注意事项: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出租汽车和载货汽车需喷印门徽。
一、查验岗
(一)民警对实际车辆进行查验。
1.对所有人提交的车辆照相并制成影像后粘贴在“查验表”上,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车辆影像图;
2.对车辆进行唯一性认定,并拓取车架号粘贴在“查验表"上;
3.依据“GA801-200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和根据“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车辆进行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身颜色、乘座数、外廓尺寸、轮胎等内容查验或核对(总计21项,因车型不同而有差异),并逐一填写在“查验表”上;
4.收取所有人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后交计算机查验(档案已经形成)。
(二)对车辆进行计算机查验。
1.将车辆品牌型号、各技术参数数据和实际车辆的“查验表”内容逐一录入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
①核对查验表”上粘贴与上传的车辆影像是否同一;
②随车合格证与公安部机动车合格证电子档案库比对:
③与公安部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比对;
④录入的各技术参数数据与国家公告(全国机动车产品公告查询服务系统一车辆公告数据查询)中该车型的信息进行核对,并确定该车是否属于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辆。(不免检的车辆通知所有人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上线检测并出具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2.打印1号流水单“查验凭证"交车辆所有人到下一岗位即审核岗继续办理。3.整理车辆档案后内部人员传送到下一岗位即审核岗。
二、审核岗
1.审核查验岗转来的纸介档案资料。
①核对“查验凭证”;
②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③核对购车发票;
④核对车辆合格证(如果是进口车辆则上网核对并打印海关证明);
⑤购置附加税凭证(与车辆及所有人一致);
⑥交强险凭证(与车辆及所有人一致);
⑦不免检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2.将车辆所有人个人信息录入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后打印2号流水单“登记凭证”交所有人。(所有人持“登记凭证”到车辆号牌号码选取处选号计算机上凭证查找个人及车辆信息资料后选号“50选1或自编号码”。所有人确定号牌号码后到交费处交费)。
3.打印制作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4.收费处收费并打印发票交所有人。
5.机动车所有人持“登记凭证”和交费发票领取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6.自编号牌号码的打印制作“临时号牌”交所有人。
7.自选号牌号码的到号牌发放处领取号牌进行安装(自编号牌号码的10日后)。
8.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安装号牌后喷印放大号。
三、档案管理岗
1.审核岗将车辆档案送到二楼档案室;
2.档案室工作人员对纸介档案的种类、数量以及与录入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的信息档案逐项核对。
3.档案无误的整理装订归档,有问题的请示所领导或通知所有人到车管所重新核对。
汽车转移登记(辖区内过户)相关资料工作流程
机动车登记规定之转移登记
(辖区车管所内过户)相关资料工作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原、现车主双方)提交:
1.机动车辆;
2.其他证明材料:
①机动车行驶证、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
③二手车交易发票(单位调拨的提交调拨文件,法院裁定的提交法院裁(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海关监管的车辆提交“海关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
、④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单位为机构代码(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个人为身份证]、
⑤属单位车辆买卖转让的提交单位车辆转出介绍信和经办人、
⑥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人申请表”(现车主是单位的加盖印章);
3.其他注意事项:
①办理前须将涉及该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②非营运小型汽车和大型轿车要求强制重新选号;
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需重新喷印门徽。
一、查验岗
(一)民警对实际车辆进行查验。
1.对所有人提交的车辆照相并制成影像后粘贴在“查验表”上,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车辆影像图;
2.对车辆进行唯一性认定并拓取车架号粘贴在“查验表”上:
3.依据“GA801-200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和“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车辆进行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身颜色、乘座数、外廓尺寸、轮胎等项内容查验或核对(总计21项,因车型不同而有差异),并逐一填写在“查验表”上;
4.收取所有人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交计算机查验。
(二)对车辆进行计算机查验。
1.登录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系统核对实际车辆“查验表”上的信息与已注册的车辆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2.核对车辆是否超过检验期限,超过检验期限的告知所有人须上线检测并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核对交强险凭证,超过期限的告知所有人须重新办理并提交新的凭证;
4.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中核对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否处理(没有处理的告知所有人先行处理);
5.打印1号流水单“查验凭证"交车辆所有人(双方)到下一岗位即审核岗继续办理;
6.整理车辆所有人提交的档案材料由内部人员传递下一岗位即审核岗。
二、审核岗
1.审核查验岗转来的纸介档案材料;
2.核对“查验凭证”;
3.核对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4.与公安部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比对;
5.传递车辆所有人(双方)新提交的档案材料至二楼档案室,档案室民警从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和原始档案中查寻有无法院、银行、纪委、监察、海关、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封、抵押、不允许转出的信息文件;
6.核对无误后在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中录入转移登记信息和新的所有人(现车主)信息,并且打印2号流水单“转移凭证”交所有人(现车主)。[所有人持“转移凭证”属强制换号的到选号处交回旧机动车号牌,并在选号计算机上查找个人及车辆信息资料后选号“5选1或自编号码”,所有人确定号牌号码的到交费处交费。其他的直接到收费处交费(更换行驶证)。]
7.打印制作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重新打印签注;
8.收费处收费并打印发票;
9.所有人持“转移凭证”和交费发票领取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1O.自编号牌号码的打印制做“临时号牌”交所有人;
11.自选号牌号码的到号牌发放处领取号牌进行安装(自编号牌号码的10日后);
12.强制换号的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安装号牌后喷印放大号。
三、档案管理岗
1.档案岗工作人员将所有人新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已注册登记的原始档案材料重新整理;
2.检查档案种类、数量以及与录入的转移登记信息进行逐项核对;
3.档案无误的整理装订归档,有问题的请示所领导或通知所有人到车管所重新核对。
汽车转移登记(转出)资料工作流程
规定之转移登记
简称:(车辆转出)(提档案)(签转出来)相关资料工作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车主)提交:
1.机动车辆;
2.其他证明材料:
①机动车行驶证、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
③车辆号牌、
④二手车交易发票(单位调拨的提交调拨文件,法院裁定的提交法院裁(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海关监管的车辆提交“海关解除监管证明书”或海关批准转让证明)、
⑤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机构代码(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个人为身份证]、
⑥属单位车辆买卖转让的提交单位车辆转出介绍信和经办人、
⑦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人申请表”;
3.其他注意事项:
①办理前须将涉及该车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②交强险超过期限的须办理并提交新的凭证;
③车辆超过检验期限的须上线检测并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④迁出后30日内须到迁入地车管所办理转入登记。
一、查验岗
(一)民警对实际车辆进行查验。
1.对所有人提交的车辆照相并制作影像粘贴在“查验表”上;
2.对车辆进行唯一性认定,并拓取车架号粘贴在“查验表”上;
3.依据“GA801—200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和“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车辆进行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身颜色、乘座数、外廓尺寸、轮胎等项内容查验或核对(总计21项,因车型不同而有差异),并逐一填写在“查验表”上;
4.收取所有人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交计算机查验。
(二)对车辆进行计算机查验。
1.登录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系统核对实际车辆“查验表”上的信息与已注册的车辆登记信息是否一致;
2.核对车辆是否超过检验期限,超过检验期限的告知所有人须上线检测并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3.核对交强险凭证,超过期限的告知所有人须重新办理并提交新的凭证;
4.交通违法信息系统中核对涉及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是否处理(没有处理的告知所有人先行处理);
5.打印1号流水单“查验凭证”交车辆所有人到下一岗位即审核岗继续办理;
6.整理车辆所有人提交的档案材料由内部人员传递下一岗位即审核岗。
二、审核岗
1.审核查验岗转来的纸介档案材料;
2.核对“查验凭证”;
3.核对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4.从二楼档案室调取该机动车注册登记时建立的原始档案证明材料与所有人新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核对;
5.从注册登记信息系统和原始档案中查寻有无法院、银行、纪委、监察、海关、公安机关等部门查封、抵押、不允许转出的信息文件;
6.与公安部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比对;
7.核对无误后在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中录入转出信息(同时告知车辆所有人到号牌选号处交回原机动车号牌并到收费处交费);
8.打印制作“临时号牌”,整理全部证明材料对档案加封后交车辆所有人(30日内须到转入地车辆管理所办理)。。
转移登记(转入落户)相关资料工作流程
规定之转移登记
简称;(转入落户)(入档案)(转入车辆)工作流程
机动车所有人(车主)提交:
1.机动车辆;
2.其他证明材料:
①原车辆注册车管所加封转来的车辆档案(二手车交易发票、单位调拨文件、法院裁定的文书档案内查找);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无随身携带的在档案内查找);
③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机构代码(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个人为身份证];
④填写“机动车注册、转移、注销登记/转入申请表”(单位车辆加盖印章);
3.其他注意事项:①交强险超过期限的须办理并提交新的凭证;
②车辆超过检验期限的须上线检测并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③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需喷印门徽;④档案迁出30日内须到车管所办理转入登记。
一、查验岗
(一)民警对实际车辆进行查验。
1.对所有人提交的车辆照相并制成影像后粘贴在“查验表”上,通过网络系统上传车辆影像图;
2.对车辆进行唯一性认定并拓取车架号粘贴在“查验表”上;
3.依据“GA801-2008机动车查验工作规程”和“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对车辆进行包括车辆品牌型号、车身颜色、乘座数、外廓尺寸、轮胎等项内容查验或核对(总计21项,因车型不同而有差异),并逐一填写在“查验表”上;
4.收取所有人提交的全部证明材料交计算机查验。
(二)对车辆进行计算机查验。
1.核对查验表上粘贴的车辆影像与系统上传的车辆影像是否同一车辆;
2.登录全国机动车登记系统查询该车原注册登记信息并下载车辆信息;
3.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中录入转入车辆的品牌型号及各类技术参数数据;
4.与公安部被盗、抢机动车信息库比对;
5.核对车辆是否超过检验期限,超过检验期限的告知所有人须上线检测并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6.核对强制保险凭证,超过期限的告知所有人须重新办理并提交新的凭证;
7.打印1号流水单“查验凭证”交车辆所有人到下一岗位即审核岗继续办理;
8.整理车辆所有人提交的档案材料由内部人员传递下一岗位即审核岗。
二、审核岗
1.审核查验岗转来的纸介档案资料。
①核对“查验凭证”;
②核对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与复印件核对后退还原件);
③核对原注册地车管所注册登记建立的档案资料(进口车辆档案内无进口车辆核查单的向对方车管所发函索取,不能提供的退档、退办);
2.将车辆所有人个人信息录入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后打印2号流水单“转移凭证”交所有人。(所有人持“转移凭证”到车辆号牌选号处选号计算机上凭证查找个人及车辆信息资料后选号“50选1或自编号码”,所有人确定号牌号码的到收费处交费)。
3.打印制作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4.收费处收费并打印发票;
5.所有人持“转移凭证”和交费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领取行驶证和登记证书;
6.自编号牌号码的打印制做“临时号牌”交所有人;
7.自选号牌号码的到号牌发放处领取号牌进行安装(自编号牌号码的10日后);
8.中型、大型载客汽车和载货汽车安装号牌后喷印放大号。
三、档案管理岗
1.档案岗工作人员将所有人新提交的证明材料和原注册车管所转来的原始档案材料重新整理;
2.检查档案种类、数量以及与录入的转移登记信息进行逐项核对;
3.档案无误的整理装订归档,有问题的请示所领导或通知所有人到车管所重新核对。
办理补、换领机动车号牌、行驶证工作流程
一、机动车所有人(车主)提交:
1.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提交车辆(补领机动车号牌的不提交车辆);
2.其他证明材料:
①机动车行驶证;
②机动车登记证书、
③检验记录已满、有损毁的旧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不提交)、
④损毁的机动车号牌(丢失的不提交)、
⑤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单位为机构代码(复印件上加盖印章)、个人为身份证]、
⑥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的加盖印章);
二、工作流程
(一)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
1.由查验岗民警对机动车辆照相并制作标准的影像交车辆所有人;
2.车辆所有人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和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随同制成的机动车影像、检验记录已满、损毁的机动车行驶证(丢失的不提交)以及机动车登记证书到大厅6、7、8、9号车辆办理窗口排队等候;
3.窗口民警受理后:
①登录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核对补、换领行驶证的车辆影像与注册登记信息上的影像是否同一车辆;
②核对所有人的身份证明与车辆注册登记的相关信息;
③在该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中录入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信息后打印制作机动车行驶证;
4.所有人到交费处交费后凭发票领取机动车行驶证。
(二)补领机动车号牌的:
1.填写“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单位车辆加盖印章)后到机动车号牌选号处交回损毁的机动车号牌(丢失的不交);
2.持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和填写好的“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到大厅6、7、8、9号车辆办理窗口排队等候;
3.窗口民警受理后:
①核对所有人身份证明、
②登录机动车注册登记系统核对所有人与车辆相关信息、
③在该机动车注册登记信息中录入补领机动车号牌的信息后打印制作机动车“临时号牌”;
④通知标牌厂制作补领的机动车号牌。
4.所有人到交费处交费后凭发票领取“临时号牌”(15日后凭发票到号牌发放处领取安装)。
❸ 哪位知道宁夏区内的机动车保有量银川市的乘用车的最新数量这些数据如何获得谢谢啦
您可以到银川市交警支队机动车辆管理所查到,如果对方愿意提供的话,毕竟有些数据是需要保密的。车管所地址:银川市兴庆区清和南街836号。
❹ 请问宁夏银川哪家车辆保险公司比较好
人保平安都差不多的。
好象是有个费率和理陪记录和违章挂钩的。
如果有疑惑,再找几家让他门报价,对比一下就知道了。
❺ 在哪里可以找到全国各地汽车年检站的机构名录呀
找这个干什么?每个省市都不一样的 ,年检的规定也不大一样,一般各个汽车检测站在车管所都有登记,这个在车管所可以看到!
❻ 全国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在哪里找
《社会保险法》第七十二条统筹地区设立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可以在本统筹地区设立分支机构和服务网点。
第七十三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财务、安全和风险管理制度。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十四条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
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第七十五条全国社会保险信息系统按照国家统一规划,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共同建设。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❼ 最近听说了一家统筹公司,中盛统筹这家公司地址在哪里我想去看看了解一下
我知道它家公司的总部在山东济宁那边,你去的话最好是提前联系好,网上可以搜到它家电话。他家在全国各个地方也有一些分支机构,我家这就有他家一个分公司,不知道你是哪里的?如果你需要,我可以给你它家的咨询电话你问问你家那有没有。
❽ 请问银川五小车辆管理所位置在哪里,谢谢。
20号刚办完手续,汽车大世界西北角一楼(千万不要往东面德胜车管所这个方向走,白跑路)
❾ 宁夏八大员评审机构是哪里具体要什么条件
一般是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颁发的证,但听说华夏优职也可以做八大员培训,只要给他们提供相对应的资料,到时候直接拿证就可以,我也是朋友推荐的,大家可以采纳意见。
❿ 机动车统筹公司归哪里监管
机动车统筹的公司应该是由,交通管理部门或者运输管理部门之类的机构来监管的,他们主要也是了解机动车的情况,监督他们的正常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