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汽车保险欺诈骗赔特征有哪些
汽车保险欺诈特征
以下是我抄了下课本的内容及个人肤浅的理解!
1.极强的隐蔽性。因为,1).汽车保险业务在现阶段而言仍具有信息严重不对称的特性,这就为投保人采取提供虚假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压制真实真相等手段实施欺诈提供便利! 2).车险业务的经营主要以合同形式和各类投保、索赔单据为载体的,这在有计划的欺诈、内部欺诈、集团欺诈、软欺诈等形态的欺诈下,上述各书面文件一般都存在一定的瑕疵。3).在保险人、保险代理人、经纪人实施欺诈的情形下,他们的身份标志可能存在虚假,作为消费者的投保人是很难识别的!
2.实施主体的多样性。因为与保险经营有关的所有主体包括代理人、经纪人、公估人、理算人、独立调查人,有间接关系的群体有:汽车修理厂人员、医疗机构人员、律师、警察......这些都是有可能进行欺诈行为的人!!!
3.欺诈形态的多样性、复杂性。主体繁多、手段复杂、方式多样,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及车险业务的发展,欺诈也会随之变化。
4.非法性|(不用解释了!)
5.可控性。这个,因为面对欺诈,保险公司、保险监管部门、保险行业协会、消费者等联合起来,在依据《保险法》《合同法》《侵权法》等法律完善公司的理赔管理制度,然后采取相关措施,遏制和减少车险欺诈是有可能的!
Ⅱ 修理厂答应给换原厂件结果换的杂牌件,是欺诈雇客吗。可以理赔吗。
修理厂未按要求给顾客换原厂件,属于欺诈顾客。可以向消协投诉或者法院起诉进行理赔。
4S店或修理厂维修车辆,4S店或修理厂承诺更换原厂零部件,结果使用的是其他杂牌零部件,按照原厂零部件收费,构成消费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车主可以要求修理店假一赔三。
车主送修时要求汽修厂出具配件原厂证明等相关材料,如果发现存在欺诈行为,应积极依法维权。对于维修前、维修后的车辆状态可以拍照或拍视频的方式记录,同时注意索要留存票据,便于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一旦证明汽车维修遭遇欺诈,消费者可依据“退一赔三”的规定向修理机构索赔,违法者应承担惩罚性的赔偿责任。
Ⅲ 和保险虚报修车款算诈骗么
分情况的,如果骗到了那就算诈骗。
如果没有骗到,虽然有骗保的目的,但并未实现,实际损害的是甲的利益,不构成保险诈骗。
哪些情况可能属于骗保行为
保险骗赔危害巨大,保险诈骗案件也以车险案件居多。目前保险诈骗和其他违法案件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情况:
1.花样一 虚假材料
提供虚假索赔材料进行保险诈骗。例如犯罪嫌疑人给一辆实际不存在的汽车投上保险后,报案称在外地发生保险事故,并撞死一人。提供交警事故认定书、调解书、死亡证明、病历等单证资料,进行索赔。后经查实,以上资料全部为伪造证据。这类案件中最为常见的情况是案件确有发生,但提供虚假的工资、误工、护理证明、户籍性质证明、社区村委等开具的相关证明,以获取高额赔付。
2.花样二 伪造事故
伪造事故进行保险诈骗。这种情况在车险诈骗中最为突出,多数为被保险人(车主)与修理厂勾结或者是修理厂向被保险人(车主)隐瞒,自行伪造事故进行保险诈骗。主要是用待维修车辆制造虚假交通事故,人为地扩大车辆损害程度,然后虚报维修费用,骗取保险公司理赔款。
3.花样三 假车主
伪造车主的假身份证上门骗赔。这种情况不外乎三个可能:一是车主自己勾结同伙或团伙实施骗赔;二是修理机构、代理机构实施团伙骗赔;三是保险公司内外勾结骗赔。
4.花样四 更换驾驶员
酒后驾驶或无证驾驶,更换驾驶员以非法规避责任。这种情况多存在于夜间发生的交通事故。因酒后、醉酒或无证驾驶的情况下发生事故,以没有喝酒并且有合格驾驶资格的人员来顶替,从而获取赔偿。
5.花样五 先出险后投保
先出险,后投保,在发生交通事故或盗抢事故以后再投保。这种案件一般是在保险生效后很近的一段时间内发生的金额较大的事故,比如盗抢、倾覆等损失较大的事故。
6.花样六 套牌车出险
套牌车辆出险情况。这种案件主要存在于营运性大货车中,往往几辆车套用一个牌照,共用一张保单。
Ⅳ 如何认定汽车买卖欺诈
满足以下条件就属于汽车买卖欺诈:
(1)销售失效,变质货物的。
(2)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权的商品的。
(3)销售伪造产地。
(4)伪造或者冒用他人企业名称的货物的。
(5)销售冒用或者冒用他人商品的名称、包装、装潢的商品的,销售有质量标志的假冒伪劣产品,如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如果经营者能够证明,这就不是欺诈行为,未能证明其构成欺诈。
(4)如何认定汽车维修欺诈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第四十八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1)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2)商品不具有应当具有的可供使用的财产,无正当理由出卖的;
(3)不符合商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的商品标准的;
(4)不符合质量注明的商品名称、样品及其他情况;
(5)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产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的;
(6)销售数量不足的;
(7)本服务的内容和费用违反本协议;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价款或者服务费用、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
经营者不履行对消费者的安全保护义务,对消费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欺诈消费者行为
网络——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Ⅳ 花15万维修发现配件一半没换,4s店的行为是否可以定义为敲诈
4S店的行为可以定义为欺诈,并不能定义为敲诈。
整个事件发生的经过
因为一场突如其来的强降雨天气,导致道路上的积水特别的严重,所以,男子驾驶的奔驰汽车也被水浸泡了,因此,男子将被水浸泡过的汽车拿到奔驰4S店去修理。
4S店的这种行为,是在欺诈消费者,也是对消费者的不负责任,把没有完全修好的车交给车主开,万一发现意外呢,出了事故的时候,谁负责呢?
而且4S店用差的零部件来代替新的,这种行为也很令消费者寒心,而且男子驾驶的这辆奔驰车价值一百多万,维修费用这么贵也是应该的,但4S店收了那么多的钱,却没有好好的修理,确实不应该。
Ⅵ 修车欺骗消费者怎么处理
汽车维修欺诈消费者的维权措施:
一、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
协商是首选的处理方法,因其可以节省时间和维权成本。消费者可直接向修理厂提出汽车维修存在的问题,并明确提出返修、换件或赔偿损失的要求,协商时可将依据或证据告知或出示修理厂,但原件和重要物证一定要自己保存好。首先与承修方协商,要求对方承担补修、返工或者赔偿损失。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既省时又省钱,还可以避免双方的矛盾激化。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申请有关机构鉴定。
鉴定是由消费者和修理厂共同要求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汽修质量责任认定。如果责任认定需要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承修方和托修方共同要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面协调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组织有关专家或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费用由责任方承担。汽车维修质量鉴定的受理机关是各级道路运管机构,这一机构隶属各级交通局。该机构会做出实事求是的、具有权威性的技术分析和事故鉴定报告。
二、调节是处理纠纷的一种手段。
根据《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汽车维修承托双方因维修质量和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如果承修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可以向道路运管机构申请组织技术鉴定和调解。调解是消费者申请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调解,此时机动车维修质量纠纷双方都有保护当事车辆原始状态的义务,必要时可拆检车辆有关部位,但双方当事人应同时在场、共同认可。
三、鉴定是纠纷调解的必要条件。
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如果需要通过技术分析或鉴定进行责任认定的,技术分析和鉴定由汽车维修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质量检测或技术鉴定资质的单位进行,拆检车辆有关部位时,当事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一致证实拆检情况,质量纠纷调解过程中拆检、技术分析和鉴定的费用在责任认定后由责任方按责任比例承担。
四、诉讼是质量纠纷的终结程序
诉讼是车主直接向法院起诉,可以不经鉴定程序、在调解失败后直接起诉。如果用户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用户也可以不经过鉴定程序,调解失败后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车主可以请求法庭适用"举证倒置责任",即由承修方承担主要举证责任,承修方应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按照正确的技术和工艺进行修理而且修理质量完全符合国家标准。如果提供不出这种证明,则可以推定维修质量不合格。车主应向法庭提供损坏实物、损失清单、发票等证据。
Ⅶ 4s店修车欺骗消费者怎么赔偿
法律分析:对于4s店修车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按消费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对于经营者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应当按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进行赔偿;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赔偿。消费者,是指为达到个人消费使用目的而购买各种产品与服务的个人或最终产品的个人使用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Ⅷ 被汽车修理厂欺骗了应该找哪个部门投诉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修理厂存在欺骗行为,你可以向所在地的维管处投诉,或者打国家工商总局消费者投诉电话12315进行投诉。
Ⅸ 汽车维修欺诈可否三倍赔偿
法律分析: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