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徐州汽车过户是在车管所还是汽配城
搜一下:徐州汽配城车管所小车过户,叫到附近的高架大润发旁的办税服务点缴税,办税点叫
㈡ 徐州哪个车管所能办理过户
这个过户好像只有徐州市的车管所可以办,在铜山新区焦山那里,火车站有焦山到朝阳的公交,上车买票,非常快。
㈢ 徐州香山汽车城有办理车过户解压吗
徐州香山汽车城有办理车过户解压:
香山物流园,庞庄矿边上永宁汽配城
㈣ 徐州市货车过户在什么地方
徐州市货车过户是在徐州市车管所办理的,单位地址在徐州市泉山区矿山路33号。
一、依据《二手车交易规范》
第九条 二手车应在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交易。
二手车转移登记手续应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规定在原车辆注册登记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需要进行异地转移登记的,由车辆原属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出手续,在接收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转入手续。
二、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移登记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第十九条 申请转移登记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转移登记:
(一)机动车与该车档案记载内容不一致的;
(二)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海关未解除监管或者批准转让的;
(三)机动车在抵押登记、质押备案期间的;
(四)有本规定第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七)项、第(八)项、第(九)项规定情形的。
㈤ 汽车过户在哪里办理
法律分析:
在车辆登记的车管所。车子办理过户需要双方当事人持身份证,带车辆一起同时过户,需要车辆违章事故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如果本人有急事不能亲自到场也是可以办理的,这时候需要找委托人代办。 车辆由本市调至外地,需要改变隶属的车辆管理机关而办理的登记称为转籍。
车辆转籍必须更换号牌和行驶证,且应该分别在两个车辆管理机关办理手续,分别包含转出手续的办理及转入手续。
车辆过户基本流程如下:
1、领取填写买卖合同:车辆买卖双方去当地二手车交易大厅或车管所,携带准备材料领取并填写《旧机动车买卖合同》,一式三份。
2、办理“转移受理”:将车辆开到过户验车、拓号区排队等候,并完成车辆检查、拓号、拆牌和照相。随后进入过户大厅填写《检查记录表》。
3、取号缴纳过户费:将照片贴于检查登记表之后,在取号机取号,按照号码单双数排队缴纳相应过户费。车过户要到交易市场开票,去车管所办理。汽车过户需要的资料有:车辆行驶证原件;车辆登记证书原件(简称绿本);机动车登记副表原件(车辆原上牌地的车管所抽取);车辆购置附加税证证明;买卖双方的身份证,外地户口需要居住证。
法律依据: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十八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衍生问题:
过户车换牌照吗?
二手车过户是否需要换车牌要根据以下两种情况判定: 购买方,原车的牌照是一定要更换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档案,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㈥ 安徽车过户徐州得去那个车管所
先至牌照归属地车管所办理转出登记再至徐州车管所办理转入登记,办理时携带机动车档案及车主身份证,交验机动车。
㈦ 江苏徐州车辆过户给外地朋友
可以在徐州过户,在原注册地车管所提档,然后在新车牌登记地登记就是。
如果过户人不是新车牌登记地户口的,需要居住证的。
㈧ 重型牵引车徐州可以过户吗
可以过户到宿迁落户上牌
需要车辆违章事故事先处理完毕,车辆手续证件齐全有效,双方当事人持身份证和车辆一起,到车辆在徐州登记的车管所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当事人如果是异地户籍,还需要出具在徐州的居住证。取得机动车临时车牌和档案手续,受让方和车辆再一起到宿迁车管所落户上牌。
汽车生产、进口企业作为环保生产一致性管理的责任主体,应按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其生产、进口机动车车型的排放检验信息和污染控制技术信息,检验合格方可出厂销售,确保实际生产、销售的车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