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業土地辦理土地證納稅標准
工業土地使用稅適用地區幅度差別定額稅率。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採用定額稅率,也就是說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按大、中、小城市和縣城、建制鎮、工礦區分別規定每平方米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年應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每平方米年稅額標准具體規定如下:
1、大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1.5~30元;
2、中等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1.2~24元;
3、小城市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0.9~18元;
4、縣城、建制鎮、工礦區需要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稅率為0.6~12元。
工業用地土地使用科納稅流程:
1、填寫工業土地使用稅交稅申報表,並且簽好字蓋好章。
2、送辦稅窗口交稅務人員錄入電腦(或用納稅人自助辦稅台自行錄入電腦)。
3、稅務人員開稅票繳納工業土地使用稅款。
土地使用稅採用有幅度的差別稅額,列入大、中、小城市和縣城每平方米土地年稅額多少不同。為了防止長期征地而不使用和限制多佔土地,可在規定稅額的2—5倍范圍內加成征稅。
對於公園、名勝、寺廟及文教、衛生、社會福利等單位使用的土地,城鎮、街道、公共設施用地,鐵路、機場、港區、車站、管理交通運輸用地及水利工程,農、林、牧、漁、果生產基地用地,以及個人非營業建房用地等,均免徵土地使用稅。
為了鼓勵利用荒地、灘塗等土地,對經過批准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荒廢土地,給予10年期限的免稅。
② 工業用地土地證辦理流程
1、首先看土地是國有出讓土地還是集體土地,還是劃撥。如果是出譽衡或讓土地,應有「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此合同在土地利用科簽定。簽合同時需准備環評報告,可研報告,立項備案,規劃定點陣圖等,經主管領導和市長簽字後,2、市政府出具「土地批復」文件,拿「土地出讓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規劃定點陣圖,宗地圖,地籍調查表,土地出讓金收據。3、契稅收據,規劃許可證,申請書,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4、30個工作日,然後開繳費單繳費,到土地局領證。辦理工業用地土地證需要什麼資料1、與轉讓單位簽定協議;2、報規劃局辦理規劃用地許可證須提交下列材料:1)報規劃部門申請書;2)可行型研究報告及計劃委員會批復;3)建築總平面圖(一份);4)標明場地所在位置的地形圖(四份;3、報房地局審批須提交下列材料:1)征地委託書(用地單位三份);2)項目建議書﹑可行型研究報告及計委批復;3)營業執照﹑批准證書﹑合同﹑章程及批復;4)總平面圖;5)地形圖;以上材料報通州區政府的批復;4、領取土地使用證程序1)與地方或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簽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2)向財政局繳納出讓金(辦國有土地使用證需此項);3)土地使用權屬登記;4)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註:土地出讓年限為:居住70年,工業﹑科教﹑體育﹑衛生50年,商業﹑旅遊﹑娛樂40年
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置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土地使用證是確認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憑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國家依法實行土地登記發證制度。依法登記的土地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土地登記內容和土地權屬證書式樣由國務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統一規定。如何辦理工業用地土地使用證一、收費程序由國土窗口開《收費通知單》→城建收費中心開現金解款單→銀行繳費→城建收費中心開繳費票據→國土窗口領取《土地使用證》二、收費標准、收費依據1、土地登記費(蘇價涉[1995]155號、蘇價房[1999]134號):①黨政機關、人民團體、全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每宗地收10元;②企業、自收自支單位土地使用面積在1000m2(含1000m2)以下慶伍每宗地收110元,每超過500m2以內加收40元,最高不超過4萬元;③差額預算管理事業單位土地使用面積在2500m2(含2500m2)經下每宗地收160元,每超過500m2以內加收20元,最高不超過1萬元;④城鎮私房用於生產經營地土地使用面積在500m2(含500m2)以下每宗地收90元,每超過100m2以內加收20元,最高不超過200元;⑤城鎮居民住房(私房)土地使用面積100m2(含100m2)以下每宗地收18元,每超過50m2以內加收5元,最高不超過35元。另外對於民房遺留問題,根據淮政發[2003]131號文件:超法定面積135m2以上部分按90元/m2收取;2、交易服務費(蘇價服[2004]131):依照法律、法規不需攔緩要進入土地市場交易的,不交納此費用。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出讓的,按照土地交易面積向受讓方收取1.2元/m2;對土地使用權進行轉讓的,向交易雙方收取2.4元/m2,雙方各承擔一半;對土地使用權進行出租和抵押的,向交易雙方收收取1元/m2,,雙方各承擔一半。三、辦件類別工作日隨到隨辦。
③ 建設用地改為工業用地交那些費用
(一)土地性質變更的費用根據土地性質的不同而有所區別。
1、所取得的土地為出讓土地,通常可直接向政府土地部門申請變更用地性質,政府土地部門會征詢規劃等部門的意見,決定是否同意,如果同意,需補交土地出讓金;
2、所取得土地為劃撥土地,按現行規定,則應通過招投標方式或者拍賣方式取得,並繳納土地出讓金,具體的金額還得看所在的地區的地價等等。
二、土地使用權變更如何申請
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說明變更依據和變更內容,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一)因土地有償出讓、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出讓、轉讓合同及有關批准文件。
(二)用出讓、轉讓獲得的土地使用僅進行抵押、或因抵押終止引起權利消失的,應提交抵押合同和有關批准文件。
(三)因買賣、轉讓地上建築物、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等。
(四)因繼承地上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建築物的建築物產權證明及公證機關有關繼承權的公證書。
(五)機構調整、企業兼並等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應提交有關領導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六)因處分抵押財產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
(七)商品房預售,預售人應在預售合同簽定後三十日內,將預售合同報土地座落區縣土地管理部門備案。
(八)劃撥土地使用權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納憑證及原土地證書。
(九)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地址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十)國有土地的用途發生變更的,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三、土地使用權怎樣變更登記
(一)申請。
由用地者填寫變更土地登記申請書,說明變更依據和變更內容,同時提供下列證明材料:
1、因土地有償出讓、轉讓引起國有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出讓、轉讓合同及有關批准文件。
2、用出讓、轉讓獲得的土地使用僅進行抵押、或因抵押終止引起權利消失的,應提交抵押合同和有關批准文件。
3、因買賣、轉讓地上建築物、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等。
4、因繼承地上附著物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地上建築物的建築物產權證明及公證機關有關繼承權的公證書。
5、機構調整、企業兼並等引起土地權屬變更的,應提交有關領導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6、因處分抵押財產引起土地使用權轉移的應提交有關的證明文件。
7、商品房預售,預售人應在預售合同簽定後三十日內,將預售合同報土地座落區縣土地管理部門備案。
8、劃撥土地使用權依法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應提交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出讓金繳納憑證及原土地證書。
9、土地使用者、所有者和土地他項權利者更改名稱、地址的,應提交有關證明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10、國有土地的用途發生變更的,應提交土地管理部門的批准文件和原土地證書。
(二)變更地籍調查。
根據土地使用者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的內容項目進行實地調查審核權屬並進行地籍測量。
1、權屬審核。核實法人身份證明與申請書上的法人、委託代理人身份證明與委託書上的姓名是否一致。在土地使用者相鄰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共同確認變更後新界線、並將調查結果填入調查表內,同時讓相鄰者在表上簽字、蓋章。
2、地籍測量。對變更後新產生的宗地的形狀、界址點、界址線的位置、宗地面積、地籍圖等進行准確的測繪、計算;同時對原宗地的界址點、界址線的位置、宗地面積、地籍圖等要進行相應的修測。
3、注冊登記。變更登記申請經過變更地籍調查之後,其成果經檢查驗收,達到依據充分、權屬合法、界址清楚、面積准確的要求,便可上報區縣或市人民政府審核、批准,更改或重新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戶卡。
4、填發土地證書。屬於權屬變更的要更換土地證書。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④ 工業用地廠房辦房產證費用
法律分析:工業廠房的房產收費按照以下的不同分類繳納:1.其建築面積500在(含500)平方米以下的每宗收200元;2.若在500到1000平方米的收300元;3.在1000到2000平方米的收500元;4.在2000到5000平方米的收800元;5.在5000以上的收1000元。
法律依據:《不動產暫行條例》第五條 下列不動產權利,依照本條例的規定辦理登記:(一)集體土地所有權;(二)房屋等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三)森林、林木所有權;(四)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經營權;(五)建設用地使用權;(六)宅基地使用權;(七)海域使用權;(八)地役權;(九)抵押權;(十)法律規定需要登記的其他不動產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