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我現在有塊五畝的土地,但是是工業用地,現在商業用地市場價格是250萬一畝
一、首先要了解你的土地性質,國有還是集體?取得方式,出讓還是劃撥?
國有劃撥和集體的,不能直接補地價改用途。
國有出讓的,看原來合同約定,改變用途的處理方式,補地價還是收回重新掛牌。
二、如果國有劃撥的,經規劃部門批准改變用途的,需要經市縣人民政府批准補辦出讓手續,確定補交出讓金,然後經公開交易的方式確定土地使用者。
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擬出讓時的新土地使用條件下出讓土地使用權市場價格-擬出讓時的原土地使用條件下劃撥土地使用權權益價格
三、國有出讓的,原合同約定可以補地價改變用途的,經規劃部門改變規劃,然後土地部門測算補地價。這個需經土地評估,報市縣人民政府批准。
如果合同約定需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出讓,需按合同執行。
Ⅱ 工業用地以後會越來越便宜嗎
不會。
每個地方的發展水平不一樣,所以各地的工業用地的價格也不一樣。
像北京、上海、廣州、浙江等一些經濟發達的城市工業用地價格通常都很高,而且也會很難買到。工業用地是所有用地類型中價格最便宜的,同時也是價格增幅最小的。目前工業用地的大概價格是55萬元/畝左右,工業用地的價格僅僅是住宅用地價格的10%左右。按照這個價格來算,10畝工業用地差不多值550萬元左右。
工業用地時間是五十年;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也只獲得土地的使用權,工業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後的處理方式主要有以下幾種: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需要重新進行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即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余價值給予相應補償。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Ⅲ 工業用地撥付
法律分析:國有劃撥土地每畝補償7.5萬元,被徵收的非住宅以貨幣補償方式進行補償的,在約定時間內簽約並騰空交出房屋的,按建築物補償總額10%的搬遷獎勵。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第四十七條 以下情況可以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1、無償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因遷移、解散、撤銷、破產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無償收回其劃撥土地使用權。2、對劃撥土地使用權,市、縣人民政府根據城市建設發展需要和城市規劃的要求,可以無償收回。3、無償收回劃撥土地使用權時,對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市、縣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給予適當補償。
Ⅳ 政府收回國有出讓的工業用地給企業的補償辦法是什麼
沒有具體的賠償標准,只規定了適當賠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
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為實施城市規劃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讓等有償使用合同約定的使用期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申請續期未獲批準的;
(四)因單位撤銷、遷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劃撥的國有土地的;
(五)公路、鐵路、機場、礦場等經核准報廢的。
依照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給予適當補償。
(4)淄博工業用地收回作價多少錢一畝擴展閱讀:
收回土地的條件和時限: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應明確規定收回土地的條件,即使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沒有明確規定收回土地的條件,政府仍然可以依據法定條件收回閑置土地。
2、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必須按照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土地用途、動工開發期限開發土地。
①超過出讓合同約定的動工開發日期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徵收相當於土地使用權出讓金20%以下的土地閑置費。
②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可以無償收回土地使用權。
③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關部門的行為或者動工開發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動工開發遲延的除外。
Ⅳ 50畝工業用地年產值要多少
大約2700萬元
近20年來,我國工業用地市場地價相對穩定。2000-2017年,工業用地平均價格從30萬元/畝提高到54萬元/畝,價格增長率基本保持在1.5%-6%。
因為中國各省的經濟發展水平是不同的,工業用地的價格是不同的,不同地區有很大的差異。例如,北京,上海,廣州和浙江等發達城市的工業用地通常價格昂貴,難以購買。
土地使用者最遲應當在期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准予的,應當重新簽訂,並按照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未申請續期或者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