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業用地開工時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工業用地的開工大概流程就是,原地主掛牌拍賣,摘標,然後和當地的國土部門簽定土地出讓合同,然後辦理土地使用權證,然後通過規劃許可證施工許可證、施工許可證等,然後開始建造一所房子然後竣工驗收,再領取房產證,也有以下三種先後順序:
第一、未批先建,這一定是第一次懲罰,罰金包括罰款和地面上建築物的處置,罰款是肯定的,無論建築物是保留還是拆除,這就是你要做的計劃。
第二、補審批手續 這又分兩種情況:
1、土地證是工業用途,轉讓的性質,A,如果附加建設仍然是一個工業工廠,因此,有必要了解施工是否超出了合同約定,有必要補足土地出讓金。B,如果建築部分不是工業的,但為了其他目的,有必要審查和批准土地使用變化,為了彌補轉移支付,土地證書被改為兩個目的,按共用宗處理。
2、土地證是工業用途,A的性質分配和一些產業的建設,一般來說,不需要辦理土地手續,直接去規劃局B,施工部分是可操作的,然後你需要拍一拍。土地手續完成後,然後計劃,建造,並按順序去做。
第三,有許多房屋沒有房產證,沒有房產證,如果你不交易你自己的使用,它並沒有真正影響它。但如果你想買賣,沒有證據證明它是不可能做到的。
工業用地的建房審批需要的資料:
工業用地建房審批工作主要以取得施工許可證為完成標志,在辦理施工許可證之間要完成的工作準備資料有:
1、地質勘察(為建築設計提供數據)。費用為300-600元/孔(依據工程數量和地塊的地質而定);
2、地質勘測報告審查;
3、施工圖設計;
4、消防申報、審查;
5、安評、環評;
6、圖紙審查,完成後到主管部門進行圖紙備案;
7、取得規劃許可證;
8、施工、監理單位合同簽定,完成後到主管部門進行合同備案;
9、去主管部門進行安全與質量監督備案;
10、建設項目的資金證明(銀行出具的原件)。
B. 工業項目流程包括哪些步驟
一個工程建設項目,從開始到結束,完整的流程如下:
一、策劃決策階段
決策階段,又稱為建設前期工作階段,主要包括編報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兩項工作內容。
1.項目建議書
對於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編報項目建議書是項目建設最初階段的工作。其主要作用是為了推薦建設項目,以便在一個確定的地區或部門內,以自然資源和市場預測為基礎,選擇建設項目。項目建議書經批准後,可進行可行性研究工作,但並不表明項目非上不可,項目建議書不是項目的最終決策。
2.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項目建議書被批准後,對項目在技術上和經濟上是否可行所進行的科學分析和論證。根據《國務院關於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對於政府投資項目須審批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研究報告。
3.可行性研究報告
二、勘察設計階段
1.勘察過程:
復雜工程分為初勘和詳勘兩個階段。為設計提供實際依據。
2.設計過程:
一般劃分為兩個階段,即初步設計階段和施工圖設計階段,對於大型復雜項目,可根據不同行業的特點和需要,在初步設計之後增加技術設計階段。
初步設計是設計的第一步,如果初步設計提出的總概算超過可行性研究報告投資估算的10%以上或其他主要指標需要變動時,要重新報批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經主管部門審批後,建設項目被列入國家固定資產投資計劃,方可進行下一步的施工圖設計。
施工圖一經審查批准,不得擅自進行修改,必須重新報請原審批部門,由原審批部門委託審查機構審查後再批准實施。
三、建設准備階段
建設准備階段主要內容包括:組建項目法人、征地、拆遷、「三通一平」乃至「七通一平」;組織材料、設備訂貨;辦理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手續;委託工程監理;准備必要的施工圖紙;組織施工招投標,擇優選定施工單位;辦理施工許可證等。按規定作好施工准備,具備開工條件後,建設單位申請開工,進入施工安裝階段。
四、施工階段
建設工程具備了開工條件並取得施工許可證後方可開工。項目新開工時間,按設計文件中規定的任何一項永久性工程第一次正式破土開槽時間而定。不需開槽的以正式打樁作為開工時間。鐵路、公路、水庫等以開始進行土石方工程作為正式開工時間。
五、生產准備階段
對於生產性建設項目,在其竣工投產前,建設單位應適時地組織專門班子或機構,有計劃地做好生產准備工作,包括招收、培訓生產人員;組織有關人員參加設備安裝、調試、工程驗收;落實原材料供應;組建生產管理機構,健全生產規章制度等。生產准備是由建設階段轉入經營的一項重要工作。
六、竣工驗收階段
工程竣工驗收是全面考核建設成果、檢驗設計和施工質量的重要步驟,也是建設項目轉入生產和使用的標志。驗收合格後,建設單位編制竣工決算,項目正式投入使用。
七、考核評價階段
建設項目後評價是工程項目竣工投產、生產運營一段時間後,在對項目的立項決策、設計施工、竣工投產、生產運營等全過程進行系統評價的一種技術活動,是固定資產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也是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的最後一個環節。
C. 工程開工需要哪些資料
問題一:工程開工前要准備哪些資料 工程開工前要准備哪些資料
工程開工前要准備哪些資料
建設單位需要搞定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 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 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驗線通知書;
5、 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 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 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8、 圖紙會審紀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1、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2、 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13、 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施工單位需要搞定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最先做的就是施工組織設計、公司資質、相關管理人員證書、報實驗室資質、和辦理施工許可證、報開工報告。
問題二:工程開工基礎要做什麼資料 基本上如下:
1、開工報告及開工報審表
2、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
3、圖紙會審紀要(樁基、地基與基礎、主體)
4、技術交底記錄
5、鋼筋材料送檢,出具鋼筋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6、鋼筋焊接(單面搭接焊或雙面搭接焊)試驗報告
7、商品混凝土相關資料:混凝土開盤鑒定、混凝土配合比設計報告、水泥、砂石、外加劑、摻和料等合格證及檢測報告
8、建築物定位測量記錄、樁基定位測量記錄、承台基礎測量放線記錄
9、試樁記錄、鑽孔灌注樁施工記錄、鑽孔灌注樁成孔質量檢查記錄、灌注樁鋼筋籠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混凝土施工記錄、水下混凝土灌注記錄、鋼筋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灌注樁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0、基礎、承台、基礎梁鋼筋(鋼筋加工、鋼筋安裝、鋼筋焊接)、模板(模板安裝、模板拆除)、混凝土(混凝土施工、混凝土配合比設計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現澆結構(尺寸偏差及外觀)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
11、土方開挖、土方回填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樁底地基驗槽記錄
12、樁基動測試驗報告、靜載檢測報告、樁基鑽芯法檢測報告
13、基礎鋼筋保護層厚度檢測報告、結構實體混凝土強度檢測報告、同條件測溫記錄
14、混凝土抗壓強度報告(標准養護、同條件養護)
15、樁基竣工報告、樁基施工記錄匯總表、鋼筋接頭試驗匯總表、進場材料出廠合格證及試驗匯總表、地基與基礎竣工報告、混凝土強度檢驗評定表、混凝土強度試驗匯總表
16、有地下室的增加地下室底板墊層、地下室底板、側牆、頂板梁板、後澆帶等鋼筋、模板、混凝土、現澆結構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等資料
希望對你能有所幫助。
問題三:一個工程的開工,需要准備些什麼資料?(房建) 土建部分
1、開工前(具備開工條件的資料):施工許可證(建設單位提供),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報審表、審批表),開工報告(開工報審),工程地質勘查報告,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報審),質量人員從業資格證書(收集報審),特殊工種上崗證(收集報審),測量放線(報審),
2、基礎施工階段:鋼筋進場取樣、送樣(圖紙上規定的各種規格鋼筋),土方開挖(土方開挖方案、技術交底,地基驗槽記錄、隱蔽、檢驗批報驗),墊層(隱蔽、混凝土施工檢驗批、放線記錄、放線技術復核),基礎(鋼筋原材料、檢測報告報審,鋼筋、模板、混凝土施工方案、技術交底,鋼筋隱蔽、鋼筋、模板檢驗批、放線記錄、技術復核,混凝土隱蔽、混凝土施工檢驗批,標養、同條件和拆模試塊),基礎磚牆(方案、技術交底,提前做砂漿配合比,隱蔽、檢驗批,砂漿試塊),模板拆除(拆模試塊報告報審,隱蔽、檢驗批),土方回填(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土方密實度試驗)。
3、主體施工階段:一層結構(方案、技術交底基礎中已包含,鋼筋原材料、檢測報告報審,閃光對焊、電渣壓力焊取樣、送樣,鋼筋隱蔽、鋼筋、模板檢驗批、模板技術復核)。
4、裝飾裝修階段:地磚、吊頂材料、門窗、塗料等裝飾應提前進行復試,待檢測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後方可施工(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
5、屋面施工階段:防水卷材等主要材料應提前復試,待復試報告出來報監理審查通過後方可進入屋面施工階段(方案、技術交底,隱蔽、檢驗批)。
6、質保資料的收集:材料進場應要求供應商提供齊全的質保資料,鋼筋進場資料(全國工業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證明書),水泥(生產許可證,水泥合格證,3天、28天出廠檢驗報告,備案證,交易憑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磚(生產許可證、磚合格證,備案證明、出廠檢驗報告,交易憑證,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黃沙(生產許可證,質量證明書,交易憑證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石子(生產許可證,質量證明書,交易憑證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門窗(生產許可證、質量證明書、四性試驗報告,交易憑證現場材料使用驗收證明單),防水材料(生產許可證,質量證明書、出廠檢測報告),焊材(質量證明書),玻璃(玻璃質量證明書),飾面材料(質量證明書),材料進場後設計、規范要求須進行復試的材料應及時進行復試檢測,其資料要與進場的材料相符並應與設計要求相符。
7、應做復試的材料:鋼筋(拉伸、彎曲試驗,代表數量:60t/批),水泥(3天、28天復試,代表數量:200t/批),磚(復試,代表數量:15萬/批),黃沙(復試,600t/批),石子(復試,代表數量:600t/批),門窗(復試),防水材料(復試),飾面材料(復試)
8、回填土應做密實度試驗,室內環境應做檢測並出具報告。
9、混凝土試塊:混凝土試塊應每澆築100m3留置一組(不足100m3為一組),連續澆築超過300m3的可適當減少,每一澆築部位應相應留置標養、同條件和拆模試塊,標養是指將試塊放置在標准溫度和濕度的條件下養護(室內溫度恆定在120℃±3℃)28天送試,同條件是指將試塊放置在現場自然養護,當累計室外溫度達到600℃?天,拆模試塊是指在自然養護的條件下養護7天。
10、砂漿試塊:每天、每一樓層、每個部位應分別留置一組,標養條件下28天送試。
11、檢驗批:建築工程質量驗收一般劃分為單位(子單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在首道工序報驗前應進行檢驗批的劃分(可按軸線等進行劃分)......>>
問題四:建築工程開工需要哪些准備? 一、施工准各工作的重要性
基本建設是人們創造物質財富的重要途徑,是我國國民經濟的主要支柱之一。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總的程序是按照計劃、設計和施工三個階段進行。施工階段又分為施工准備、土建施工、設備安裝、交工驗收階段。
由此可見,施工准備工作的基本任務是為擬建工程的施工建立必要的技術和物質條件,統籌安排施工力量和施工現場。施工准備工作也是施工企業搞好目標管理,推行技術經濟承包的重要依據。同時施工准備工作還是土建施工和設備安裝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因此認真地做好施工准備工作,對於發揮企業優勢、合理供應資源、加快施工速度、提高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增加企業經濟效益、贏得企業社會信譽、實現企業管理現代化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實踐證明,凡是重視施工准備工作,積極為擬建工程創造一切施工條件,其工程的施工就會順利地進行;凡是不重視施工准備工作,就會給工程的施工帶來麻煩和損失,甚至給工程施工帶來災難,其後果不堪設想。
二、施工准備工作的分類
(一)按工程項目施工准備工作的范圍不同分類
按工程項目施工准備工作的范圍不同,一般可分為全場性施工准備,單位工程施工條件准備和分部 (項)工程作業條件准備等三種。
全場性施工准備:它是以一個建築工地為對象而進行的各項施工准備。其特點是它的施工准備工作的目的、內容都是為全場性施工服務的,它不僅要為全場性的施工活動創造有利條件,而且要兼顧單位工程施工條件的准備。
單位工程施工條件准備:它是以一個建築物或構築物為對象而進行的施工條件准備工作。其特點是它的准備工作的目的、內容都是為單位工程施工服務的,它不僅為該單位工程在開工前做好一切准備,而且要為分部分項工程做好施工准備工作。
分部分項工程作業條件的准備:它是以一個分部分項工程或冬雨季施工為對象而進行的作業條件准備。
(二)按擬建工程所處的施工階段的不同分類
按擬建工程所處的施工階段不同,一般可分為開工前的施工准備和各施工階段前的施工准備等兩種。
開工前的施工准備:它是在擬建工程正式開工之前所進行的一切施工准備工作。其目的是為擬建工程正式開工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它既可能是全場性的施工准備,又可能是單位工程施工條件的准備。
各施工階段前的施工准備:它是在擬建工程開工之後,每個施工階段正式開工之前所進行的一切施工准備工作。其目的是為施工階段正式開工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如混合結構的民用住宅的施工,一般可分為地下工程、主體工程、裝飾工程和屋面工程等施工階段,每個施工階段的施工內容不同,所需要的技術條件、物資條件、組織要求和現場布置等方面也不同,因此在每個施工階段開工之前,都必須做好相應的施工准備工作。
綜上所述,可以看出:不僅在擬建工程開工之前零做好施工准備工作,而且隨著工程施工的進展,在各施工階段開工之前也要做好施工准備工作。施工准備工作既要有階段性,又要有連貫性,因此施工准備工作必須有計劃、有步驟、分期地和分階段地進行,要貫穿擬建工程整個生產過程的始終。
三、施工准備工作的內容
工程項目施工准備工作按其性質及內容通常包括技術准備、物資准備、勞動組織准備、施工現場准備和施工場外准備。
(一)技術准備
技術准備是施工准備的核心。由於任何技術的差錯或隱患都可能引起人身安全和質量事故,造成生命、財產和經濟的巨大損失。因此必須認真地做好技術准備工作。具體有如下內容:
1.熟悉、審查施工圖紙和有關的設計資料
(1)熟悉、審查施工圖紙的依據
......>>
問題五:工程開工前甲方(業主)應該准備哪些資料 工程開工前,甲方(業主)應完成以下工作:1、辦理土地徵用、拆遷補償、平整施工場地等工作,使施工場地具備開工條件,在開工後繼續負責解決以上事項遺留問題;2、將施工所需水電、電訊線路的接入,開通施工場地、城鄉公共道路的通道;3、辦理施工許可證及其它施工所需證件、批件和臨時用地、停水、停電、中斷道路交通、爆破作業等的申請批准手續(證明承包人自身資質的證件除外);4、確定水準點與坐標控制點,以書面形式交給承包人,進行現場交驗;5、組織承包人和設計單位進行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6、協調出來施工場地周圍地下管線和鄰近建築物、構築物(包括保護文物)、古樹名木的保護工作、承擔相關費用;
問題六:建築工程開工需辦理哪些證件 如果單指房建工程應具備以下幾個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工程開工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有些地方還需要提供環評報告。
施工前應完善的手續如下:
一、應建設方准備的: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一般施工方去跑),還有夜間施工許可證、;
4、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驗線通知書;
5、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8 圖紙會審紀要; 9、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1、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2、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13 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14、環評資料。
二、施工方准備的: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企業法人代碼書;
5、質量體系認證書;
6、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 證。(上述資料均為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 (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最先做的就是施工組織設計、 公司資質、 相關管理人員證書、 報實驗室資質、和辦理施工許可證、報開工報告。
問題七:工程開工前施工方需要向監理單位提供哪些資料?要具體到分部分項。 5分 1、單俯資質(包括分包單位資質)、人員資質、上崗證書;
2、質量管理體系、質量管理程序與制度、安全技術措施等;
3、施工組織設計;
4、基準點、基準線復測資料;
5、水平控制網資料
6、開工報告。
問題八:一個工程開工之前需要准備哪些資料呢 建設單位需要搞定 1、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包括附件);
2、
建設工程開工審查表;
3、
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
4、
規劃部門簽發的建築紅線驗線通知書;
5、
在指定監督機構辦理的具體監督業務手續;
6、
經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審查批準的設計圖紙及設計文件;
7、
建築工程施工圖審查備案證書;
8、攻 圖紙會審紀要;
9、
施工承包合同(副本);
10、 水準點、坐標點等原始資料;
11、 工程地質勘察報告、水文地質資料;
12、 建設單位駐工地代表授權書;
13、 建設單位與相關部門簽訂的協議書。
施工單位需要搞定
1、
施工企業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及注冊號;
2、
國家企業等級證書、信用等級證書;
3、
施工企業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
4、
企業法人代碼書;
5、
質量體系認證書;
6、
施工單位的試驗室資質證書;
7、
工程預標書、工程中標價明細表;
8、
工程項目經理、主任工程師及管理人員資格證書、上崗證。(上述資料均為復印件)
9、
建設工程特殊工種人員上崗證審查表及上崗證復印件。(安全員、電工須持建設行業與勞動部門雙證)
10、 建設單位提供的水準點和坐標點復核記錄;
11、 施工組織設計報審與審批,施工組織設計方案;
12、 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
13、 建設工程開工報告。
問題九:建築工程進場時所需哪些資料 工程進場前,一般要報工程開工報告、主要機械設備報審、臨時水電鋪設圖、單位人員資質、施工組織設計(含專項方案),主要就是這些,還有一些就是監理單位要求報審的,問問監川資料員就知道了。
D. 工業建設工程開工建設前需辦理哪些手續
「我公司新征一塊土地,進行新廠區建設」的說法不確切,工業項目必須使用國有出讓土地,工業項目基本審批流程如下:
1、根據項目性質,履行項目審批或核准或備案手續(當地發改或經貿部門),
2、通過招拍掛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
3、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規劃部門),
4、根據項目性質和規模,委託中介環評、安評、能評、水保,並獲得環保、安監、經貿、水利部門批復文件
5、委託勘察、設計單位,進行工程設計
6、設計方案審查、施工圖審查(規劃部門、圖審機構)
7、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規劃部門)
8、工程發包,確定施工、監理單位,簽訂合同(如果使用國有資金則須招投標)
9、辦理建設工程質監、安監手續(建設部門)
10、申請施工許可(建設部門)
E. 工業工程項目開工前需要辦理哪些手續
工業工程項目開工前所需辦理的手續相關步驟如下:
向當地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或經貿部門提出工程報建;
通過招標投標獲得國有土地使用權和辦理選址意見書;
向當地規劃局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委託評測機構進行工程的環境評測,獲得環境影響和節能評估文件批復;
委託勘察單位和設計單位進行建設工程的設計;
將設計圖和施工圖交予建設主管部門認定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
施工圖通過審查後,向當地規劃局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通過工程發包,確定建設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並進行備案;
向當地工程建設部門申請建設工程質量監督和安全生產監督,辦理相關手續;
向當地工程建設部門申請取得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後可開始進行施工。
F. 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需辦理什麼手續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第八條 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6)工業項目開工前手續有哪些擴展閱讀:
施工注意事項:
1、腳手架、腳手板有冰雪積留時,施工前應清除干凈,隨時檢查架體有無松動及下沉現象並要求所有進入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在冬季施工期間穿防滑鞋。
2、電源開關,控制箱等設施要統一布置,加鎖保護,防止亂拉電線,設專人負責管理,防止漏電觸電。經常移動的機具導線不得在地面上拖拉,不得侵入水中,應架空絕緣良好,凡露天使用的務必有防雨雪防潮設施。
3、施工場地要排除現場積水,做好排水措施,防止現場施工用水造成場地結冰等現象,施工場地積雪清掃後不應堆放在機電設備、構件堆放場地附近。
4、現場所有機械棚要搭設嚴密,防止漏雨;機電設備要採取防水、防淹措施;雨、雪後應對供電線路進行檢查,保證用電安全。
5、登高作業人員(結構施工支架搭設、基坑開挖鋼支撐安裝等)必須佩戴防滑鞋、防護手套等防滑、防凍設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按要求正確系好安全帶,必須將安全帶掛鉤掛到安全牢固的物體上,嚴禁在安裝模板時將安全帶掛在模板上。
6、由於天氣寒冷,積雪路滑,工人對應急突發問題反應相對遲緩,作業人員不得冒險或違章作業,按照要求配帶好安全帽。
7、要做好個人保暖注意防凍傷,寒冷時節外表皮膚脆化,極易被刮破碰傷;同時,宿舍溫度也會降低,嚴禁在宿舍內採取大功率電器取暖。
8、班組負責人在每天開工之前,做好班前安全講評,向班組作業人員強調本班施工作業安全注意實行,重點強調雨雪天氣高空作業安全。
9、當在結冰處施工時,需要鋪設防滑草氈或裝有防滑條的木板,且工作時必須佩戴安全繩,安全繩高掛抵用,固定在牢固的支點上面。
10、場內場外車輛行進中應控制車速,保持行車距離,防止事故發生。
11、涉及混凝土澆築施工的,注意摻加防凍劑,澆築完成後先覆蓋薄膜後加蓋草簾保溫,溫度低於5°時,不得灑水養護;注意控制混凝土內外溫差,減少混凝土開裂。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
G. 從選址到開工,辦理工程建設手續人員必看
新建設項目報建的前期手續和應該具備的資料 (想做業主的必看)
應具備「一書四證」
即:《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用地施工許可證》
《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須知
(建築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條規定:「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選址和布局必須符合城市規劃。設計任務書報請批准時,必須附有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選址意見書」。
二、哪些建設項目需要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1、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
2、在城市規劃區內需要辦理拆遷手續的。
三、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並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申請表1份。
2、土地權屬證明文件:
(1)出讓、轉讓或劃撥土地,需提供征地批准文件或供地單位供地文件(縣級以上國土部門土地出讓、轉讓或劃撥意見書)1份;
(2)自有、招標、拍賣、掛牌土地,需提供相關土地權屬文件(國土證、國土出讓合同或劃撥決定書)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後退回)。
3、擴建項目需提供產權證復印件1份。
4、聯建項目需提交聯建協議1份。
5、1:500地形圖6份,其中一份用藍筆標注擬建用地范圍示意圖,並由供地單位或自有用地單位加蓋公章。
6、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將在法定工作日六天審批完畢,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經審核同意的,核發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1份;
2、經審核不同意的,將予以書面答復(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函復意見書1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應注意下列事項:
1、如屬工業項目或其他對周圍環境有特殊要求的項目,在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的同時,應征詢消防、環保、衛生防疫等相關管理部門的選址意見。
2、改建、擴建、拼建項目用地存在兩個或兩個以上權利人的,應徵得所有權利人同意。
3、凡已(在)建的建設項目需補辦規劃手續的,應先到成都市勘測院實測竣工圖。
4、加、更名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成都市國土管理部門的土地批文及相關文件重新申請「一書四證」的相關手續,報建時應退還原已取得所有審批的文件及圖紙。因遺失等原因無法全部退還時,應登報聲明(15日)。
5、建設單位在收到市勘測院的勘測放線資料後,應及時向規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6、涉及規劃地鐵控制線的建設項目,應徵求市地鐵管理部門意見;
7、涉及規劃紫線范圍內的建設項目,應徵求市文化部門意見;
8、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設用地,應徵求市國土部門意見。
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須知
(建築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一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進行建設需要申請用地的,必須持國家批准建設項目的有關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定點,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核定其用地位置和界限,提供規劃設計條件,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用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九條又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而取得建設用地批准文件、佔用土地的,批准文件無效,佔用的土地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退回」。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目的在於確保土地利用符合城市規劃,維護建設單位按照規劃使用土地的合法權益,為土地管理部門在城市規劃區內行使權屬管理職能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
二、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申請《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1、凡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需要新徵用地的;
2、用地性質或面積發生變化的建設項目;
3、土地權屬發生變化的建設項目;
4、在城市規劃區內需要辦理拆遷手續的。
三、申請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並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
2、計劃批准文件(限政府投資項目)1份。
3、市勘測院出具的勘測放線成果1套。
4、涉及規劃地鐵控制線的建設項目,出具市地鐵管理部門的意見;
5、涉及規劃紫線范圍內的建設項目,出具市文化部門的意見;
6、涉及土地整合的建設用地,出具市國土部門整合土地的意見。
7、涉及航空限高的建設項目,出具規劃處的航空限高要求或空軍對航空限高的要求。
8、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將在法定工作日七天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將予以書面答復。經審核同意的,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需要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X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1份;
(2)蓋有「X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1份;
(3)蓋有「X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用地紅線圖4份(含設計紅線圖1份)。
2、不需要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X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1份;
(2)蓋有「X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設計紅線圖4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規劃設計條件、《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1、建設單位應在一年內,向規劃管理部門報送建築設計方案及有關文件、資料,否則規劃設計條件自行失效。
2、建設單位應依據規劃設計條件、設計紅線圖和市勘測院提供的勘測成果進行方案設計,設計方案內容的真實性及准確性由建設單位負責。
3、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一年內,應向國土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批准文件。如因故超期又未申請延期的,建設單位所持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及附件即自行失效。需延期的建設項目,建設單位應持取得的審批文件申請延期,由規劃管理部門重新認定。
4、用地面積和用地性質及土地權屬不發生改變的建設項目,不需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5、如屬特別地區范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申請建築方案審查須知
一、申請建築方案審查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
1、建築設計總平面圖(1:500或1:1000)4份;
2、建築設計方案(含平、立、剖面圖)2套;
3、規劃設計條件(或規劃設計要求)中要求報送效果圖的,方案中應含效果圖(A3幅面)。
4、當新建建築或用地周邊現狀建築對日照有要求時,總平圖的設計說明中應有日照分析的結論。
5、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應取得哪些審批文件?
建設單位在送齊上述圖紙、文件,經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將在法定工作日八天審批完畢,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經審核同意的,核發以下資料:
(1)蓋有「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技術管理專用章」的建築方案總平面圖3份、方案1套;
(2)工程項目坐標放線通知單1份。
2、經審核需要修改的,則退回設計方案1套、建築方案總平圖3份,並附《建築方案審查意見單》1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築方案審查應注意哪些事項?
1、總平面圖必需在1/500地形藍圖上以AUTOCAD形式繪制(大型或特殊建設項目繪制比例可放寬至1/1000)。
2、總平面圖需加蓋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出圖章和注冊建築師章以及標注綜合技術經濟指標。
3、總平面圖中需註明用地周邊道路及紅線及道路中線、綠化分隔帶和用地紅線及坐標(以勘測院放線成果坐標為准)。
4、建築設計方案總平圖表達信息應全面准確,具體內容如下:
(1)建設項目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除標明規劃設計條件中規定的內容外,還須將該項目中不同使用功能及附屬用房的面積標注在總平圖中;
(2)用地紅線,規劃道路的紅線位置、道路名稱及寬度,相鄰現狀建築、擬拆除的現狀建築、相鄰單位名稱;
(3)擬建建築的外輪廓尺寸、建築間距、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築後退用地紅線距離、至現狀建築的距離、建築高度、層數;
(4)標明躍層部份、躍層范圍;
(5)准確標明架空層位置、范圍和功能;
(6)機動車、人行出入口的位置、寬度,用地內部的交通組織;
(7)綠地布置及集中綠地位置;
(8)配套設施位置及面積;
(9)居住建築和對用地周邊現狀居住建築有影響的建設項目,總平圖的設計說明中應有日照分析的結論。
5、建築設計方案應符合規劃設計條件、《X市規劃管理技術規定》及有關規劃法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築性質、容積率、建築密度、建設規模、建築高度、層數、停車數量、綠地率、集中綠地、配套設施;
(2)建築間距、建築後退道路紅線距離、建築後退用地紅線距離;
(3)地下建(構)築物(包括汽車坡道)外牆後退道路、用地紅線的距離、人行出入口及機動車開口後退道路紅線的距離、位置、寬度;
(4)各層平面圖都應明確標明使用功能,且名稱應該規范。
6、臨街及重要節點建築需報效果圖的,要求效果圖實景嵌入,反映與周邊建築或環境的關系,不得以綠化效果虛化。效果圖應反映所有主要立面,且不得僅以夜景效果反映。
7、在建築方案確定後,建議建設單位持審批通過的建築方案,在施工圖報審前到市勘測院坐標放線。
8、報送我局的建築方案應真實有效,如因內容不實而發生的一切矛盾、糾紛,均由建設單位負責。
9、如屬特別地區范圍的建設項目,不受本時限限制。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須知
(建築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在城市規劃區內新建、擴建和改建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持有關批准文件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根據城市規劃提出的規劃設計要求,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件和其他有關批准文件後,方可申請辦理開工手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是有關建設工程符合城市規劃要求的法律憑證,確認有關建設活動的合法地位,保證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
二、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在城市規劃區范圍內新建、改建、擴建的工程項目。
三、申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並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圖紙、文件:
1、《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申請表1份。
2、國土權屬文件:
(1)出讓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出讓合同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後退回);
(2)劃撥土地:提供國土證或國土劃拔決定書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後退回)。
3、加蓋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審圖機構施工圖審查專用章的建築施工圖(平、立、剖面圖及圖紙目錄)1套、建施總平面圖3份。
4、《建設工程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批准書》復印件1份(提供原件核驗確認後退回)。
5、文物挖掘完畢通知單。
6、市建委《建築項目報件費審核繳款通知單》。
7、市勘測院出具的正式坐標放線資料。
8、其它需要說明的圖紙、文件等。
(二)建設單位送齊上述圖紙、文件,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將在法定工作日四天內審批完畢,經審核不同意的,規劃管理部門將予以書面答復。審核同意的,由規劃管理部門發給建設單位下列審批文件:
1、蓋有「X市規劃管理局」章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副本1份。
2、蓋有「X市規劃管理局行政許可專用章」(騎縫章)的建施總平圖1份。
3、要求建設單位製作現場公示牌的書面通知書1份。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1、建設單位繳費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內。
2、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應在六個月內申請開工,逾期未開工又未提出延期申請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行失效。
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須知
(建築類)
一、為什麼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規劃法》第三十八條規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可以參加城市規劃區內重要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城市規劃區內的建設工程,建設單位應當在竣工驗收後六個月內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資料。
《X省<城市規劃法>實施辦法》第三十二條規定: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參加城市規劃區內建設工程的竣工驗收,驗收合格的,予以簽章。建設單位應在工程驗收後六個月內向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報送有關竣工資料。
《X市城市建設規劃管理條例》(修正案)第十八條規定: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必須有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參加,有關部門和建設單位憑工程竣工驗收「合格證」方可辦理供水、供電、入戶、產權登記、營業執照等手續,驗收不合格者,經處理達到要求後,方可發給合格證。
二、哪些建設工程需要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
中心城以內區域及雙流航空港范圍內由成都市規劃管理局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建設項目(高新區建設項目除外)。
三、申請《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需報送哪些圖紙、文件和資料?取得哪些審批文件?並應注意哪些事項?
(一)建設單位應報送下列資料:
1、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申請報告;
2、建設工程規劃要求執行情況自查報告;
3、《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正本及其附圖(加蓋騎縫章的建施總平圖);
4、勘測部門實測的房屋竣工測量圖;
5、房屋產權部門實測的房屋面積報告、圖表;
6、市城建檔案館竣工資料進館意見書。
(二)規劃管理部門受理申請後,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資料核對,現場核驗工作,經驗收合格的,繳清相關規費後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經驗收不合格的,核發《建設工程規劃驗收意見書》,一次性告知建設單位處理意見;進入違法建設行政處罰程序的,按規定依法處理後,再進行規劃驗收。
(三)建設單位在辦理《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應注意下列事項:
建設單位繳費時間不計入承諾時限內。
建設項目「一書四證」辦理指南 :
各窗口受理建設單位規劃報建時,應對各類證、書、審查文件、協議等證明材料的原件、復印件進行審核,審核無誤的在復印件上加蓋規劃局原件審核章,收取復印件作為有效的規劃報建資料;為提高窗口報建效率、確保報建資料的真實性,收取的報建資料復印件應由建設單位報建前備好,並由建設單位在提交的復印件上加蓋報建單位公章,經窗口收文人員核實後收取復印件,退回原件。我局批復的各類審查(批)意見附圖報建時須收取附圖原件。審查中確需收取的原件資料,發文時由窗口退回建設單位。涉及「一書四證」變更的,應在原證書上註明變更事項。
報建人應持建設單位出具的法人委託書,按委託的許可權進行規劃報建活動,無法人委託或與法人委託的人員、事項、許可權不符的,窗口不得受理及核發規劃審查文件。為維護建設單位利益,規劃報建人發生變更時,建設單位應及時書面通知我局,窗口收文人員應按建設單位書面告知我局的變更內容進行辦理。
受理規劃報建時,申請的建設單位名稱應與計劃部門批復文件、土地和房產權屬證明、相關部門審查(批)意見等的單位名稱一致。特殊情況名稱不一致的,需報經局(分局、辦事處)領導批准後方可受理。
受理報建時需收取的「相關部門審查意見」應以上一環節規劃審查意見中明確提出的為准;若是建設單位第一次申報尚未明確應提交部門審查意見的,可暫不提交,待審查意見明確後按要求提交。
受理建設項目規劃報建時,每一環節的報建階段均以我局對該工程前一次審查(批)意見中明確的階段為准,特殊情況按局領導研究、批示的意見辦理。
規劃報建、審查中需收取、審核的土地證明材料是指有效的土地證、土地合同、政府或土地管理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內設機構出具的文件無效)對申報建設用地的批復意見、土地拍賣中標文件、土地預審文件等。
擬出讓或納入土地儲備的項目,先向土地管理部門或土地所有者提供擬出讓或納入儲備用地的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待土地出讓後,再由受讓方持土地出讓合同辦理規劃選址及其它規劃手續。建設單位申請規劃條件時,因原土地證被土地管理部門收回無法提供原件的,應收取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同意該用地納入儲備的批復文件。
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項目,需由建設單位按我局批準的用地范圍、委託測繪部門進行建設用地范圍實測後方可受理。不需審查規劃方案的項目,經測繪部門實測後即可受理申領《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需審查規劃方案的項目,經測繪部門對界址點實測後、與規劃方案一並受理,規劃方案批准後一並核發。已取得土地權屬證明且不改變原用地性質及用地強度的項目,不需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三棟以下(含三棟)及改建、擴建、恢復性建設工程,經規劃選址、明確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後,圖紙設計深度達到要求的,可直接受理建築方案審查(特殊項目確需進行規劃方案審查的,在選址意見書或建設用地規劃設計條件等規劃審查意見中向建設單位註明)。
單獨報審的新建圍牆、傳達室、公廁、垃圾轉運站、配電室、換熱站、加壓站等小型建築、環境工程,選用我局確定的備選方案(可在規劃局政務網站/規劃公示欄目中查詢)的小型配套工程,改、擴、翻建中規模較小的工程,設計深度達到施工圖要求的,經規劃選址後可直接受理施工圖審查。
需納入規劃設計招標、專家評審及需進行規劃批前公示的項目,應按我局有關規定確定的范圍、程序受理。進行方案設計招標、專家評審的項目,窗口應將建設單位全部參評方案文本及推薦方案的兩套藍圖與專家評審意見一並收文轉審批經辦部門(審批部門未提出審查意見前建設單位不需進行方案調改),經辦部門將專家評審意見與部門審查意見匯總提交局長業務辦公會研究後,由建設單位根據最終批復的審查意見對方案進行一次性調改。應按局長業務辦公會的要求和有關規定,組織好項目的規劃批前公示工作。
受理新建廣告、雕塑項目,建設單位可先提交擬建位置現狀照片、設計方案、產權證明等資料,經審查原則同意後,再按要求提交正式設計圖紙(含結構圖、加蓋設計資質章)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也可直接提交正式設計圖紙及相關材料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經辦部門在審查中認為確需建設單位補充相關資料、否則無法完成本環節審查工作的,或在施工圖審查中只需對總平面等局部標注尺寸、高程做技術調改的,可由經辦部門在接件五日內經部門負責人簽字、綜合處復核後暫停該項目的辦理計時(不退文),待經辦部門通知建設單位按要求補充、調改資料後,再恢復計時繼續辦理。
受理的設計、測繪文件須由具備相應設計、測繪資質的單位進行設計和測繪,編制內容和深度應符合國家、省和我市的有關規定;設計和測繪資質審查由經辦部門在規劃審查時按規定一並審核。
每一環節的規劃審查均以上一環節的審查意見為依據;對前後規劃審批階段相隔時間較長或建設單位未按規劃審查(批)文件要求在規定時間內申報下一環節規劃審查的,應按現行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原審查文件予以確認,確認時,原則上應先對規劃設計條件進行確認。
根據《X市城市建築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有效期限為自核發之日起半年;因正當理由不能開工的,建設單位須在到期前申請延期,否則,該《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自動失效。批準的累計延期時間不能超過半年,原證過期、重新核發新證的,須將原證收回予以注銷。核發的《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中,部分工程經規劃驗線開工後,即視為整個工程已開工,《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繼續有效。
在市南區范圍內2002年6月24日前、在市北區范圍內2002年9月24日前、在四方區范圍內2002年4月19日前、在李滄區范圍內2002年4月11日前劃定的各類規劃控制線,建設單位進行新的規劃報建時,窗口受理後轉經辦部門對原批準的規劃控制線圖紙進行重新確認。經審核未發生變化的,註明確認日期並加蓋「X市規劃局規劃控制線確認專用章」後,作為有效的規劃報建資料使用;發生變化的,建設單位應提供新的現狀地形圖兩張由經辦部門按照分區規劃重新劃定,原審批的規劃控制線圖紙收回注銷。規劃控制線的劃定、確認,由按照職能設定、負責相應項目選址審批的部門辦理。
已報建在各處室、分局審批的項目,由各經辦處室、分局將建設單位提交的原規劃控制線審批文件交選址處予以確認。
對重點區域內的重要建築、重要公建、重要景觀建築,審查建築方案時應提出建築亮化設計要求,審查施工圖時一並審查亮化方案。市局經辦的建築亮化方案審查由雕塑辦結合建築施工圖審查同步完成,建設單位不再單獨報審。
各審批環節容積率的計算,須以我局選址意見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中劃定的范圍、面積為計算依據。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批準的用地范圍、用地性質應與選址意見相一致,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批準的建設范圍、建築性質應與選址意見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批準的相一致。
H. 工業地產如何辦理規劃手續需要什麼材料
工業地產指工業類土地使用性質的所有毛地和熟地,以及該類型土地上的建築物和附屬物,有別於住宅和商業和綜合類用地以外的第四種性質用地。工業類型土地上的可建建築物用途有較大的范圍,工業地產如何辦理規劃手續?工業地產辦理規劃手續需要什麼材料?
工業地產指工業類土地使用性質的 毛地 和熟地,以及該類型土地上的建築物和附屬物,有別於 住宅 、商業和綜合類用地以外的第四種性質用地。工業類型土地上的可建建築物用途有較大的范圍,工業地產如何辦理規劃手續?工業地產辦理規劃手續需要什麼材料?
工業地產如何辦理規劃手續?
工業地產開發和其他 房地產開發 沒什麼兩樣,具體的開發與管理流程是:拿地、規劃設計、工程施工、 竣工驗收 ,辦理產權證、銷售、招商、交付使用、物業保修、工業 物業管理 。
1、拿地:現在都進入招拍掛程序。與用地不同, 工業用地 通常針對特定的買家、特定的需求,推出特定區域特定面積的特定地塊,個性化強,特適用於“勾地”政策。
2、規劃設計:交給設計院去做。可選擇的設計院不多。相對物業的設計,工業物業的設計還不夠成熟。不同的企業有不同的設計要求,一般設計院只設計建築、結構等大 框架 ,內部間隔、 裝修 得另外根據企業需求來。
3、工程施工: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甲方代表,一個都不能少。如果不涉及內部裝修,施工過程比建築簡單。
4、竣工驗收:辦理產權證、施工單位編制竣工圖,監理單位出具竣工驗收報告, 開發商 取得《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書》, 業主 辦理產權證。如果通過招拍掛獲得的土地,可以分割產權。
5、銷售、招商:符合預售條件可辦理預售許可證。預售時應具備《 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 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建設工程開工證》、《 國有土地使用證 》和《 商品房預售許可證 》,簡稱“ 五證 ”。
其中前兩個證由市規劃局核發,《開工證》由市建設局核發,《國有土地使用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由市國土資源和 房屋 管理局核發。
工業地產辦理規劃手續需要什麼材料?
准備土地出讓合同、土地批復、企業的 營業執照 、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規劃定點陣圖、 宗地 圖、地籍調查表、 土地出讓金 收據、 契稅 收據、規劃許可證,填出讓金收據、契稅收據、規劃許可證,填寫 土地證辦理 申請登記表,繳納有關費用到土地局地籍科辦理土地證。
1、 辦理完買賣過戶手續後,買方應持房地產交易所發給的 房產 賣契,在三個月內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區(縣)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記申請。
2、辦理申請需要的證件和資料有:賣方的整棟樓的房屋權證、《商品房購銷合同》、商品房銷售存根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房屋權轉移登記表》、《牆界表》、《面積計算表》。
3、經房地產管理部門審查驗證後,買方可領取 房地產權證 。
以上就是“工業地產如何辦理規劃手續?需要什麼材料”的全部內容。國家實行建設項目用 地標 准控制制度,國土資源部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指標、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房地產開發用地宗地規模和容積率等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標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