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汽車報廢流程是什麼
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2、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3、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4、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5、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6、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車主辦理車輛廢舊手續時需准備的材料如下:1、機動車行駛證;2、機動車登記證;3、車輛牌照;4、單位車輛加蓋公章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5、個人車輛車主攜帶本人的身份證;7、事故車輛證明材料;7、單位車輛在「機動車注銷登記申請表」和「報_廢汽車證明」上加蓋公章(與行駛證戶名一致),個人車輛車主人簽字。
B. 汽車報廢手續怎麼辦理流程
法律分析:機動車駕駛人需攜帶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車證和原車到交通部門指定的企業確認汽車報廢,回收企業向機動車所有權人出具汽車報廢證明。汽車回收企業在上述辦理手續完畢後的七日內將機動車的所有相關材料交回車管所。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辦理相應的登記:
(一)機動車所有權發生轉移的;
(二)機動車登記內容變更的;
(三)機動車用作抵押的;
(四)機動車報廢的。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條,國家實行機動車強制報廢制度,根據機動車的安全技術狀況和不同用途,規定不同的報廢標准。
應當報廢的機動車必須及時辦理注銷登記。
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不得上道路行駛。報廢的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解體。
C. 汽車報廢要什麼手續
車子報廢需要的手續:
1、申請報廢的汽車車主領填表格。
2、登記受理崗申請;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回收企業;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辦理報廢登記。
【法律依據】
《機動車強制報廢標准規定》第四條
已注冊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強制報廢,其所有人應當將機動車交售給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由報廢機動車回收拆解企業按規定進行登記、拆解、銷毀等處理,並將報廢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交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注銷:
(一)達到本規定第五條規定使用年限的;
(二)經修理和調整仍不符合機動車安全技術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三)經修理和調整或者採用控制技術後,向大氣排放污染物或者雜訊仍不符合國家標准對在用車有關要求的;
(四)在檢驗有效期屆滿後連續3個機動車檢驗周期內未取得機動車檢驗合格標志的。
D. 汽車申請報廢需要哪些手續
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報廢車報廢流程如下:
一、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
二、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三、車主持有《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四、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五、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E. 車輛報廢手續如何辦理
辦理報廢登記有關程序和要求:
1、申請報廢更新的汽車車主領填《機動車變更、過戶、改裝、停駛、報廢審批申請表》一份,加蓋車主印章。
2、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3、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4、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5、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交警支隊車管辦證大廳辦理汽車報廢業務流程:
1、車主帶報廢手續到辦證大廳登記審核崗審核;
2、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
3、到檔案管理崗領取蓋好業務章的報廢申請表。
辦理汽車報廢業務流程圖:
領表申請--登記審核崗受理--機動車查驗崗驗車--繳交行駛證、車牌--交費--回收公司解體照相--機動車查驗崗查驗解體情況--業務領導崗審批--支隊辦公室蓋章--注銷機動車檔案。
(5)崑山汽車如何報廢擴展閱讀
按中國汽車報廢標准,屬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報廢:
① 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礦山作業專用車累計行駛30萬千米,重、中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累計行駛40萬千米,特大、大、中和輕、微型客車(含越野型)及轎車累計行駛50萬千米,其他車輛累計行駛45萬千米;
② 各類出租汽車使用8年;輕、微型載貨汽車(含越野型)和帶拖掛的載貨汽年、礦山作業專用車使用8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4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其他輛使用10年,允許辦理最長不超過5年延緩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2次。
從事營運性運輸的各種客車使用年限為10年,允許延緩4年報廢,延緩期間每年檢驗4次(每3個月檢驗一次);考慮到家庭轎車的發展,對於9座(含9座)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包括轎車、含越野型)使用15年,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
上述車輛達到報廢年限後需繼續使用的,必須依據國家機動車安全、污染物排放有關規定進行嚴格檢驗,檢驗合理後可延長使用年限,但旅遊載客汽車和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可延長使用年限最長不超過10年,延長連用期間按規定增加檢驗次數,一個檢驗周期內連續三次檢驗不合格的應報廢。
③ 因各種原因造成車輛嚴重損壞或技術狀況低劣無法修復的;
④ 車型淘汰,已無配件來源的;
⑤ 汽車經長期使用,耗油量超過國家定型車出廠標准規定值15%的;
⑥ 經修理和調整仍達不到國家對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要求的;
⑦ 經修理和調整或採用排氣污染控制技術後,排放污染物仍超過國家規定的汽車排放標準的。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報廢車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報廢汽車
F. 機動車報廢辦理流程
辦理車輛報廢手續:
1、攜帶機動車所有人身份證明(單位車攜帶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私家車攜帶車主身份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及號牌、行駛證和機動車所有人簽署的委託書、被委託人身份證明,到報廢汽車回收拆解公司服務窗口辦理填寫報廢申請,辦理相關手續。先把機動車違章和事故先處理完畢。
2、把汽車送到回收公司指定倉庫,經查驗機動車無誤後,即可辦理殘值結算。
3、3-5個工作日後領取報廢汽車回收證明。
4、如果有財政補貼或其他事項需辦理,回收公司會通知機動車所有人。
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除應當符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設立企業的條件外,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注冊資本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依照稅法規定為一般納稅人。
(二)拆解場地面積不低於5000平方米。
(三)具備必要的拆解設備和消防設施。
(四)年回收拆解能力不低於500輛。
(五)正式從業人員不少於20人,其中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人。
(六)沒有出售報廢汽車、報廢"五大總成"、拼裝車等違法經營行為記錄。
(七)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保護標准。
設立報廢汽車回收企業,還應當符合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關於報廢汽車回收行業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的要求。
G. 如何辦理車輛報廢手續
辦理車輛報廢手續: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法律依據】
《機動車規定》第二十七條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H. 汽車報廢怎麼辦理
汽車報廢流程: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並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解體後將相關資料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車輛管理所受理後出具注銷證明。
【法律依據】
《機動車登記規定》第二十七條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
車輛管理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內,審查提交的證明、憑證,收回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出具注銷證明。
I. 汽車報廢手續如何辦理
1、機動車所有人持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機動車號牌到機動車解體廠業務部填寫《機動車停駛、復駛/注銷登記申請表》。
2、到牌證管理崗等候通知收費,收車牌。
3、登記受理崗申請,對已達報廢年限的車輛開具《汽車報廢通知書》。對未達到報廢年限的機動車,經機動車查驗崗認定,符合汽車報廢標准,核發《汽車報廢通知單》。
4、車主持《通知書》自行選擇一家符合規定的回收企業將車輛送交解體。
5、回收企業經查驗《通知書》後將車輛解體並照相。要求發動機與車輛分離,發動機的缸體應打破,車架(底盤)要割斷。
6、車主持《變更表》、《XX省更新汽車技術鑒定表》和《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及車輛解體照片,經機動車查驗崗核對並簽字,回收牌證,按規定上報審批,辦理報廢登記。
汽車報廢注意事項
已達到國家強制報廢標準的機動車,機動車所有人向機動車回收企業交售機動車時,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和行駛證。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確認機動車並解體,向機動車所有人出具《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報廢的校車、大型客、貨車及其他營運車輛應當在車輛管理所的監督下解體。
機動車回收企業應當在機動車解體後七日內將申請表、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和《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副本提交車輛管理所,申請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