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小型汽車超速30扣幾分
小型汽車超速30扣幾分,需根據情況而定,具體如下:
1、道路限速在50千米每小時以下,超速30%,罰款100元,扣三分。
2、道路限速在50km以上,80km以下,超速30%,罰款150元,扣三分。
3、在限速為80km每小時到100千米每小時的道路上,實際速度超過限定時速的30%,罰款200元,一次性扣除6分。
4、在限速為100km每小時以上的道路上,超過規定時速的30%,罰款200元,一次性扣6分。
普通車輛高速公路罰款扣分如下:
1、超速處罰超過規定時速10%以內,暫不處罰;
2、超過規定時速10%以上未達2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3分;
3、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50%的,處以200元罰款,記6分;
4、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處以2000元罰款,記12分。
綜上所述,應當按照限定時速行駛,一旦超速就要降低車速,而不是根據是否扣分、罰款調整車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一)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二)將機動車交由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暫扣的人駕駛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四)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強迫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構成犯罪的;
(六)違反交通管制的規定強行通行,不聽勸阻的;
(七)故意損毀、移動、塗改交通設施,造成危害後果,尚不構成犯罪的;
(八)非法攔截、扣留機動車輛,不聽勸阻,造成交通嚴重阻塞或者較大財產損失的。
行為人有前款第二項、第四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有第一項、第三項、第五項至第八項情形之一的,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