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車票上抵扣進項稅嗎
對於汽車票上能否抵扣進項稅的問題,根據稅法規定,只有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的部分可以按照一定的計算方式計算進項稅額。具體來說,如果票面上包含站務費和燃油附加費,進項稅額的計算公式為:(票面金額÷(1+3%))×3%。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只有航空客運中的燃油附加費可以納入抵扣范圍。對於航空旅客運輸,計算公式為:(票價+燃油附加費)÷(1+9%)×9%。因此,汽車票上的站務費並不適用於抵扣進項稅,僅限於符合規定的公路、水路運輸費用部分。
2. 汽車票抵扣進項稅怎麼計算
法律分析:納稅人購進國內旅客運輸服務,其進項稅額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一)納稅人未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暫按照以下規定確定進項稅額:
1.取得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為發票上註明的稅額;
2.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運輸電子客票行程單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航空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價+燃油附加費)÷(1+9%)×9%
3.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鐵路車票的,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的進項稅額:
鐵路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9%)×9%
4.取得註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計算進項稅額:
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運輸進項稅額=票面金額÷(1+3%)×3%.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稅收的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規定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的規定執行。
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開征、停徵以及減稅、免稅、退稅、補稅和其他同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決定。
第四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納稅人。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負有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義務的單位和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
第五條 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主管全國稅收徵收管理工作。各地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稅收徵收管理范圍分別進行徵收管理。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加強對本行政區域內稅收徵收管理工作的領導或者協調,支持稅務機關依法執行職務,依照法定稅率計算稅額,依法徵收稅款。